這篇文章的正確題目應該是《為什麼宇宙的年齡是138億年,直徑卻有930億光年?》,大長了,更嚴謹一點的題目應該是《為什麼宇宙的年齡是138億年,然而可觀測宇宙的直徑卻有930億光年?》,更長了。 注意,這篇文章是「民科」寫的! 「民科」的定義,在「民科」自己的眼裡是「恨不得把『民間』都去掉的『科學家』」,實際上是「民間非專業科普材料一知半解愛好者」。 所以,這篇文章中除了抄來的部分數字正確外,可能根本就是錯的;當然,我希望是對的,如果有錯,也請大家各訴我。 先來聊一個項目:一個人沿直線往外走,一年可以走一公里吧,每走一公里,就有一個人以相同速度往囬走,走囬起點來報告看到第一個人了,「報個平安」,等他走到十公里的時候,第十個往囬走的人踏上征途;等第一個人走到二十公里時,第二十個往囬走的人起程,第十個往囬走的人囬到起點。 現在問:這個項目進行了多少時間,起點的人可以知道的第一個人走到了哪裡? 答案應該很容易吧?項目進行了二十年,由於衹有第十個往囬走的人囬到起點,起點的人可以知道的是,第一個人至少走到了十公里的地方。 如果有一百個一千個一萬個人同時從起點出發,同樣一年走一公里,同樣每年派個人走囬來,那麼到二十年的時候,我們也衹道他們至少走到了十公里的地方,因為第十一個往囬走的人還沒囬來呢。 於是,我們可以說這個項目的「年齡」是二十年,「可觀測半徑」是十公里。 還是這個項目,走得快一點,也就是說不再是一年走一公里了,而是每秒走三十萬公里了,也同樣每年派個人以相同速度走囬來。這樣一走呢,走了138億年,請問,我們至少知道這個人走到了哪裡? 別說數學了,學過算術的都知道,時間乘以速度嘛,時間是總項目年齡的一半,其他的人還沒囬來呢,時間乘以速度,就是距離嘛!大家看出來了,這個人就是「光」,這個項目就是「宇宙」,光走一年的距離是一個光年,那麼光走了69億年的時候,「另一個光」往囬走,我們可以探測到69億光年的位置。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科學家們告訴我們:宇宙的年齡是138億年,可觀測宇宙的直徑是930億光年!而不是69億光年!乖乖,差了多少? 開什麼玩笑? 不是說大爆炸嗎?一炸,東西往外跑,然後有了恆星、行星,繼續跑,東西一大,速度就下來吧?然後跑得慢一點,再把光傳囬來,我們就看到了多少億光年外的東西,跑出去慢,跑囬來快,所以這個69億光年還是高估的。這樣吧,就算你的那顆恆星是從原點出去,以粒子以光速花了69億到了69億光年外的那個點,然後再「現場組裝」成恆星的,你囬來再花69億年,半徑還是69億光年呀?! 請教別的民科,問了一大圈,有人告訴我:它們是超光速的,恆星也好,粒子也好,它們是超光速往外走的。 好吧,就算你超光速往外跑,這麼著吧,就算你在大爆炸的一霎那,就給炸到極遙遠的地方去了,那你發出的光得往囬跑吧,跑個138億年,那也衹有138億光年的半徑啊!你現在告訴我可觀測宇宙的半徑是465億光年,也就是說光要在138億年裡面走465億光年,光也是超光速的?還講不講科學原理啦? 有人告訴我,宇宙是膨脹的,也就是說,這些星星還在往外跑,超光速跑,為什麼呢?星星發出的光發生了一個叫「紅移」的現像,簡單說吧,一個東西越來越遠,其發出的光的波長會變長,朝紅色區移動,根據波長的變化,就可以算出這個東西的位置及速度。 我告訴你吧,萬惡的測速槍就是這麼給發明出來的,不過不是光波,而是紅外波或者微波,槍上發出一個波,然後根據反射囬來的波的波長和變化,計算出車輛的速度。 好吧,這465億光年,不是光走了465億年,而是這玩意發出的光給我們收到了,我們根據收到的光,算出它現在在465億光年之外。 現在我們可以理解成,它以超光速,到了465億光年之外,然後它在「以前」的某個時間點上,當時還沒有那麼遠,它發出的光,給我們現在收到了,我們算出它現在在465億光年的地方。 說得通嗎?暫時說得通,除了星星可以超光速往外飛。 那麼,現在465億光年位置上的光,是在什麼時候,在哪個位置上發出來的呢?科學家們通過計算,是在「宇宙紀元」38萬年的時候,在距離4200萬光年的位置上發出來的。 慢,4200萬光年?也是說,光在138億減去38萬年的時間裡,走了4200萬光年的距離?你別告訴我,星星可以超光速飛行,而光在真空裡,還可以減光速飛行!我不但不信光可以減光速(其實可以,如光在玻璃中的速度低於真空),我連星星可以超光速都不信。 物質是不能超光速的,那又囬前面的問題去了,星星怎麼到了465億光年外去了呢?同時,4200光年的距離為什麼走了138億減38萬年呢? 以下全是民科看來的:前面說到宇宙是膨脹的,然而並不是星星往外跑,你在游泳池往外游,游泳池並沒有膨脹;你在海邊往外游,海也沒膨脹。 所以星星往遠處走,宇宙沒有膨脹,不能用星星走到多遠,說明宇宙脹到多大。 暈了,暈了。 膨脹是什麼?個人私慾可以是膨脹的,某些器官是會膨脹的。嚴肅點,我們討論嚴肅問題呢! 對了,汽球,往汽球裡打氣,汽球就膨脹了。讓我們在汽球上畫幾個點,一吹,這些點的距離就變大了,而這些點其實就沒動。…
誰說物價沒有漲?
估計,也就是天朝裡的一些個人,睜著眼睛說瞎話而已~~~
呵呵,嘻嘻TV最擅長點之一,
顛倒是非!
「人們『民不聊生』」
以上這句話根本不通。請問是中國中央電視台所播出的節目裡的原話嗎?
如果是,請說明出處,應該不難查證。
如果不是,那做人可不能太CNN了。
樓上的這位,CNN有說錯沒有?列什麼國際鐵公雞榜,砸KFC,這個國度,不是暴民的國度是啥?
樓上的這位,你先替樓主回答「人們『民不聊生』」這句話的出處再說。
CNN現在已經是「無知無恥、戴有色眼鏡的新聞媒體」的代名詞了,居然還有人替它辯護。
鑑於樓上對CNN的感情,那我把「那做人可不能太CNN了」這句話修訂一下。
——「那做人可不能太CNN的卡弗蒂了,更不能太斯通了」,樓上從感情上大概可以接受了吧。
不知CNN對USA的「國家恐怖主義」是怎麼報導的,我倒有興趣瞭解。
我是樓主,當時cctv播的時候,台灣人的原話是「物價這麼漲,讓人怎麼活啊?」,如果我對這句話理解成「民不聊生」有誤的話,敬請諒解。
前幾天,cctv報導在六月4日(很慘,我只能這麼打,我的另一篇關於華文漪的文章,由於沒有這麼打,至今國內朋友都不能訪問)香港有四萬八千民眾,進行燭光晚會。cctv說,那是為了紀念死去的地震同胞。對於這樣的電視台,我已經無法用常規的語言來表示我的敬仰了。
看了樓主的解釋才知道,原來樓主所謂CCTV所說的「人們『民不聊生』」並不是CCTV的原話,而是樓主自己的「理解」。
請問樓主:CCTV沒有說過的話,樓主為何要硬加給CCTV?難道樓主是CCTV的新聞從業人員,CCTV授權過樓主,把經過樓主「理解」的話以CCTV的名義在網上向公眾散佈?
斷章取義、借題發揮、混淆是非、譁眾取寵等等報導手法是CNN等戴有色眼鏡的新聞媒體慣用的伎倆。在我們看來,最近的「卡弗蒂事件」實在不新鮮,89年春夏之交時的「美國之音」就已經無所不用,赤膊上陣過了,中國人民早就領教過了,早就見怪不怪了。
本來麼,「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對於CNN等媒體的伎倆,我們是原本就很「諒解」很「敬仰」的。在斷章取義、借題發揮、混淆是非、譁眾取寵這些方面,CNN們確實已經達到很高境界了。
我誠肯地向這位不知名的網友以及CCTV道歉,因為CCTV沒有說台灣人民生活不好,CCTV說的是台灣人民生活好,是我理解有誤,在此也向幾千萬台灣人民道歉。希望得到這位網友,CCTV以及台灣同胞的原諒,如果我的「斷章取義、借題發揮、混淆是非、譁眾取寵」有傷害到其它任何人的話,一併在此道歉。
我看了樓主的上面的帖子,寫幾句自己的想法。
樓主轉述的台灣民眾的原話是「物價這麼漲,讓人怎麼活啊?」。CCTV對「台灣人民生活」並無評論,那麼樓主的「CCTV沒有說台灣人民生活不好,CCTV說的是台灣人民生活好」這一句從何說起?CCTV評價過「台灣人民的生活的好壞」了嗎?又是樓主的「理解」吧。
當然,樓主家學淵源又兼精通洋務,遠非CNN等媒體的微末道行所能企及。如果樓主自以為能從台灣民眾的一句話裡看出CCTV的微言大義的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不過愚以為樓主的理解是樓主自己理解,樓主的觀點是樓主自己的觀點,無論是CCTV還是其他什麼人或媒體,人家怎麼說的,樓主如果有興趣轉述,只需要把原話轉述就可以了,看到的人會自己分析、判斷的。樓主動輒「中央電視台說」、「CCTV說」的「替央視言」,在網上向公眾散佈,不僅畫蛇添足,還容易造成誤解。以樓主的見識,不至於同CNN等戴有色眼鏡又自作聰明的新聞媒體一樣無聊吧。
以上的言論只代表我自己對樓主「道歉」的理解,不代表其他人和其他事。
原文:不過,據說(又是”據說”)”對人們生活影響不大”,同時,中央電視台說台灣物價指數漲了百分之五,人們”民不聊生”。
我仔細地看了一下原文,為此,我想就此再道歉一次。因為我的原文中用了「同時」兩字,這是有違事實的,因為「據說」的時候,和「央視說」並不發生在真正的同一時刻,就算月份對,日子也不對,就算日子對,小時也不對,就算小時對,分分秒秒總有前後的。再說「據說」和「央視說」都是電視台放的,真正的被採訪人員到底是什麼時候說的,我並不知道。
所以,我需要再道歉一次。這次,把全世界人民都扯進來吧,我向全世界人民道歉。
我看樓主是吃飽了撐的,你也有空。
的確說「民不聊生」了,而且是在CCTV播放的,鏈接在:http://news.cctv.com/special/C17274/01/20070807/110860.shtml
非常欣賞你的美食文章,買了好幾本分贈舊友,都是在吃上多少有點刁鑽的人.我家雖無法和斜橋邵家比,但從前亦是極講究的老式人家,我父親至今不吃肉攤頭上搖好的肉糜.所以,看了你的文章引為同好.
想想邵洵美先生那一代人,多少風流風雅,你跟現在的憤青有啥可理論的,攪七捻三的,不是一路的人啊.有精神多給我們寫點好看的菜話吧.
樓主自己都承認了所謂「民不聊生」是他自己的「理解」。
樓上的這位為了幫樓主讓台灣民眾「民不聊生」,連2007年的新聞報導都搬出來了,正如1999年美國導彈轟炸我國駐南聯盟大使館之後,華盛頓當局解釋說是「誤用過期地圖所致」一樣。
看來樓上這位是深得華盛頓當局的真傳啊,正所謂「運用之妙,存於一心」了。
樓上的小老弟(或者說是樓主的分身吧,發帖時間August 5, 2008 04:06 PM存疑)。
我要是沒記錯的話,邵式軍就是邵洵美先生那一代的人吧,的確是「風流風雅」呀。知道邵式軍是誰嗎?知道盛老三嗎?不知道的話,問問你們家大人去。
另外告訴你一個信息——福州路天蟾劇院隔壁一家書店就有《梅璽閣菜話》賣,折扣打得很厲害,你大可再多買幾本送人。不急,好多本呢。
最後再奉勸你一句「做人可不能太CNN了」,跟誰學,學什麼,走什麼路,前車可鑑。
邵先生,真是抱歉,留了個言不料給你添了點麻煩.平生第一次被人認定是男人,也算是奇特的經驗.
我想《梅璽閣菜話》這本書本來就是寫給小眾的,銷量不佳再正常不過了。如果當今的上海灘有足夠懂經的人曉得一碗本幫紅燒肉到底應該是啥樣子的,恐怕世面上大大小小的飯店一半要關門了。
福州路天蟾劇院我上班路上倒是路過的,這對我來說簡直算個好消息。呵呵!
我原以為樓主是邵洵美先生一脈,故而對樓主文中和他的回帖中對CCTV的評論以及他的評論中透露出的價值取向感到有些詫異。剛才看了樓主的聲明(http://www.yuleshow.com/weblog/2007/09_september/20070903_000744.html),才對樓主家世的大致上有所瞭解,有鑑於此,我不同意樓主文中對CCTV的評論和樓主的價值取向,但對樓主的價值取向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和同情。
我對因「Jane」網民(注1)提及邵洵美先生那一代人而聯想到盛老三(注2)等人深表遺憾,原因同上。
注1:男女皆可稱「網民」。
注2:盛老三不是邵洵美先生那一輩的人,邵洵美先生和盛老三等人不是一路人。
我完全同意「Jane」網民有關「本幫紅燒肉」的觀點,畢竟現在能真正做好一碗「本幫紅燒肉」或「草頭圈子」都是見功力的事。我們上海人把豬大腸都能變廢為寶,更何況是折扣書呢。「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這也是「海派文化」博大精深之處。
到此一遊,旁觀樓上的對話,發現就是有些人(很多論壇也存在)喜歡何時何地都爭個是非黑白出來,死纏爛打,字字珠璣,咬文嚼字,忒沒意思了。還動不動上綱上線,不就事論事,非得扯開去叫別人難堪,無非就是給自己找個台階下。這種人大可不必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