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遊戲 上篇 第一部

我又遇到了亞當。不,確切地說,我又遇到了他身體的一部分--一根肋骨,忽然卻在我眼前幻變成了許許多多的肋骨。 亞當真是個精明的商人,因為身上多了一根肋骨,左右便不對稱,用廢物去換尤物,實在是再合算不過。 不過,亞當頗有些強姦民意,他代表了所有的男人,可他憑什麼保證所有的男人都願意用肋骨去交換這樣的一件東西呢?或許有的人想換幾包香煙;要不,換幾張美元也行啊?但亞當終於做成了這筆交易,他一定拿了回扣的。 於是,我總算想通了,在衹有兩個人的時候,難道在上帝和亞當中選舉一個代表男人?無疑,亞當先上了上帝的當,接著所有的男人上了亞當的當。 我試著把「上帝」和「亞當」兩個詞拆拼起來,發現就是「上當」,以此我斷定,上帝造亞當就是為了騙人的。 亞當的確被騙了,和上帝打交道,怎麼會佔便宜呢?上帝要世人信他,理由卻是有朝一日要審判他們,要數落他們的罪,要他們付出信仰的代價。 亞當終於被騙了,他連「樣品總比成品好」這個淺顯的道理都不懂,憑什麼就拍了板呢? 也許,亞當是個「重色輕友」的家夥,他見到了夏娃,便賣了天下的男人。 哦!我懂了,一定是因為夏娃太完美了,完美得亞當認為即使比夏娃差的,就是差上一千倍,一萬倍,也差不到哪兒去。所以,他被騙了。 我沒見過夏娃,但從亞當如此之久沒有露面來看,夏娃的確差不到哪兒去。 我已經好久沒見到亞當了。不過,大概是由於我不肯聽他的話,或許是因為我看破了他的交易,他老是在我耳邊說:「去死吧!」他還製造一個又一個機會,讓我被殺或者逼我去自殺。 是的,亞當一點兒也沒說錯。死,是我的願望,也是我畢生所追求的。 然而,我卻從沒對任何人說過,因為這世上的人每個都希冀能夠救上一條命而名傳千古,上電視登報紙自然不用說;萬一救人而死了,還能追認加封,於是也就死而無憾了。 這樣的話,我一旦告訴某人我要死,他不得一天到晚都跟著我?他一定打心眼裡渴望我自絕於人民,同時他也希望我會找一個容易制止的方法。比如,當我臣在一條廢棄的鐵路上,他一定會大喊「救命」,等人來多了,他會找根棍子把我打昏,然後把我拉出鐵軌,他便成了英雄。 我再死與否,已經同他無干,除非我打算從一樓的陽臺往下跳,他說不定還會救我一次。 然而,熟知我卻不會自個兒去尋死。如果死是這麼容易得來的,便沒有了死的價值,死一旦偏離了它的本義,便是我所不屑的。 更加,我還不能死,我還沒有找到我的肋骨就死,豈不是輸了我在世時最大的一場賭博,我能瞑目嗎? 凡是神聖美好的東西,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於是,我要用我的追求和青春去交換死。 由此,與其說我在找一根肋骨,還不如說我在找死。 我遇到了一根肋骨,我不敢肯定是我的那根,但總的來說,不會。 我沒有她那麼漂亮,她的頭髮梳成一個髻,高高地頂在頭上,大眼睛,薄嘴唇,穿著條寬鬆褲,一雙布鞋更顯出她的別緻。她長得並不高,玲瓏剔透,正是我喜歡的那種。所以,她不會是我的那根肋骨,因為我不會喜歡我的肋骨,正如我痛恨我的肝和胃一樣。 然而,更主要的是,我身上的每一個零件,每一個器官對我都是如此之好,任憑我百般虐待,也毫無怨言,依然任勞任怨,鞠躬盡瘁。反正,它們絕不會對我如此的凶。 第一次和她搭訕是在我三年級剛開學的時候,那時,盛夏已過,金秋未到,滿眼儘是一派生氣,我趁興到一年級去找她的同學,見到了她,便問她的芳姓大名。 因為,我早就看上了她,就在她來報到的那一天,我在走廊第一次看見了她,便故意撞了她了一下,她沒有睬我,自顧自地走了。 那天,我就看上了她,所以,設法認識了她的同學。 她的同學就坐在她的前排,我就能和她說話了。可是我沒有如願知道她的名字,還被她痛罵了一頓,從教室的後排被罵到前排,直到被罵到出了教室。 我沒有哭,也沒有生氣。因為我早習慣了,亞當總是找些女人來折磨我,讓她們抽空殺了我抑或是逼著我去自殺。哼!我才不會意氣用事,和她罵個明白,枉自空費了體力,粹不及防地被亞當殺死。 再說,她的辱罵如果和我母親的相比,那真可謂是甜言蜜語了。 我終於打聽到她叫葉舟。 她必定是亞當派來的殺手,我發誓我再不會睬她。…

哭泣的遊戲 上篇 第二部

記得當年,我是背著一個登山包,放著我所有的日常用品,走進「彙棺」的。 我記得那是初夏,夕陽照在我的臉,在「彙棺」的牆上第一次留下我的影子。那時的「彙棺」,衹有一隻搖搖晃晃的大桌,幾張破椅以及一張睡上去就會響的床。 現在好多了,「彙棺」裡多了十幾隻紙箱,這些紙箱裡那是書,那些書有一鬥是我在兩年裡新買的,還有一鬥是父親陸陸續續地從家裡「偷」出來「還」給我的;書實在太多,我給紙箱編上了「天地玄黃,宇宙洪荒……」 那些書都是我喜歡的,除了音樂方面的,我幾乎每一門學科都有幾本,但我最多的還是算命的心理學和行為科學的書。 我很喜歡知道別人的事,喜歡知道別人會發生什麼事,我更喜歡揣摩別人的心思。 不過,有一個人的心思是我不用去猜的,他是楊奕,他想什麼就會告訴我什麼,從來不用我去問,我去猜。 還有一個,是我永遠也捉摸不透的,他是亞當。我只知道,他想殺了我,沒有間斷地來暗算我,派出許許多多的殺手來刺殺我…… 現在,他的殺手又站在了我的面前,我不想再和她糾纏下去,我想立刻地擺脫她。 於是把我紙盒裡的東西都倒在桌上,背著她看著窗外,冷冷地說道:「查吧!以後少了東西,可別怪我!」 「哼!讓我瞧瞧!」我聽見她正在翻著那些東西。 我轉過身去,看著她的手,免得她賊喊捉賊,偷了我的東西。她的手非常漂亮,手不大卻有非常修長的手指,是很纖細那種。那雙漂亮的手正在翻著一本《列子》,她抬起頭來,看了我一眼。 我一把搶過那本,緊緊地抱在胸前,我恐怕她撕了那本來逼我自殺,叫道:「這是我的!」 我掏出了鑰匙,扔在桌上說:「工作日誌,稿紙都在這兒了,這兩把鑰匙是門和這張寫字桌的,咱們兩清了!」 她兇狠地盯著我,一定在想如何再論我一下或者如何再給我一個打擊,果然,她對我說道:「你們主編的架子倒是真大,派個文盲交接班。」 我朝她笑了笑,我實在感到好笑,在這個學校裡,還從來沒有一個女人敢對我如此說話。 「我會讓你付出代價的!」我在心中罵道,只聽她也罵道:「滾吧!」 「我再不會進校刊編輯部,再見!」我把桌上的東西都擼到了紙盒子裡,轉身走出房門,走了兩步,我忽然覺得有句話需要向她說明,於是又推開房門,把頭伸進去,對她叫道:「再見的意思就是我再也不想見到你!」 「去死吧!」她大聲叫道,隨手拿起桌上的書朝我扔來,我急忙往後躲,不料,卻把下巴重重地磕在了門上。 那一下簡直撞斷了我的喉管,我摸著喉嚨在門外乾咳了幾分鐘,才感覺到稍微好一點;那個女人真卑鄙,要是我一下子撞死了,她便可以到亞當那兒邀功請賞了,而且,她還可以全身而退,論我一個自殺什麼的! 編輯部落到了這種人的手裡,看來氣數是該盡了!我很釋然,但同時又有些氣憤,那氣憤來自於我的嗓子,在緊接著的日子裡,我衹能靠著手勢和別人交換意見,我不能說話。也許是葉舟要我牢記她,她給我的嗓子造成了一個撕心裂肺的疼痛,這種疼痛伴隨了我幾天。 我不會忘了她的,她說的那句「去死吧」科和亞當一模一樣,亞當的殺手們是我不會忘了的。 我要好好報復她,報復她們,還有亞當。於是,我常常站在教室的窗前,望著她的背影,她從操場的那頭走過來,我的便也繞著操場轉,我扶著花盆,以便推下去正砸在她的頭上,可她總會在最關鍵的時候抬起頭看我,使我產生一種犯罪的恐懼,使我臉紅心跳立刻把頭縮進窗去。 她逃過了一次又一次,我甚至責怪起自己手太軟了。我有很多機會的。是不是我有點憐香惜玉了?我搞不懂,也不想弄懂,因為我立刻就要下鄉學農了。 星期六下午放學的時候,楊奕來了,他是來祝賀我即將去受苦的;既然,他如此看得起我,我衹能請他到」甜妹妹酒吧」去喝些酒。 「沈睫打電話給我,叫我通知你,她打算搞個文學沙龍」,楊奕坐下就對我說,「她叫我問問你的意思。」 我摸出一張五元的票子放在桌角上,對服務員說:「小姐,兩杯酒!」 「哪種?」 「歐陽!我要最好的!」楊奕對我叫起來。 「給他最便宜的!」我敲著服務員的銀托盤說。 「哦!你就是歐陽?」那個服務員拿起錢說道,「我有個朋友非常崇拜你!」…

哭泣的遊戲 下篇 第二部

我再也沒有見到過曾燕,但我始終都沒有放棄尋找她,她在哪兒? 我衹是消極地尋找,每天都找,我總是站在街頭,張望來往的行人,我又經常地站在戲劇學院實驗劇場門口,希望謝完幕出來的人中有她,我還到百貨商店的頂樓,我有時也站在天橋上看。 雖然有很多人都像她,但卻都不是她。 她一定是走了。 也許是死了。 顯然,亞當很不喜歡我的做法,他派來了許許多多的蚊子,這些蚊子成群結隊地飛翔,雖然這些蚊子不是經常地吸食我的血液,但衹要我睜開眼,它們就在我眼前晃來晃去;當然我也不能閉上眼,那樣它們就會在我耳邊叫個不停。 那是種「聚蚊成雷」的感覺,我不能開窗,它們會飛出去把夥伴叫來,每次開門,我都必須把門抖幾下,否則,它們會一擁而入。 我快瘋了,被這些討厭的蚊子。 我衹能像埃及人製木乃尹一樣,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地睡,雖然已經六月底,但我實在沒有辦法。 亞當卻還不罷休,他總是幻化出許多恐怖的樣子來嚇我,每次半夜醒來就看見他門上的那把刀釘著,血從他的胸口流出來,流到他的腳背,淌在地上。 他釘在那兒嚎叫,我總是拿起一把剪刀想再給他一下,可每當我走到他面前,他都會變成曾燕。曾燕滿臉都是血,刀紮在她的手腕上,傷口裂得好大,於是我就想把那把刀拔下來,可我總是拔不下來,曾燕會盯著我的眼哭,我就用腳去踢那把刀,用頭撞,用牙齒咬,可那把刀總是紋絲不動,牢牢地釘在門上。 我真的要瘋了。 我實在呆不下去了,便搬到了學校的宿舍,可我依然看見亞當,半夜,我上廁所的時候,總是看見他,飄飄忽忽地站在走廊。於是,我就跑過去,把他推下樓,我總是推得很成功,可他總是變得很成功,他會在半空變成曾燕,等我把頭伸出去,我總是看見曾燕躺在花坪前的水泥地上,腦漿塗地,看著我尖叫,於是我也會叫起來。 由於我每晚都在宿舍的走廊裡尖叫,宿監把我趕了回去。我住到了楊奕家中,只告訴他曾燕走了,我和他睡在一張床上,每晚都和他喝得不能再喝了才睡。 亞當沒有追到楊奕家中,也許是因為楊奕家中到處都是真的武器和假的武器的緣故吧! 在楊奕家住了一個星期,我就畢業了,工作還沒找到,我也懶得去找,沈睫從外地實習好回來,張激,張浩也結束了緊張的學習。我們又經常地到「彙棺」去吹牛,打牌,但每次,我都和楊奕一起離開「彙棺」,跟著楊奕回到他家去睡覺。 「你在躲避什麼?」楊奕終於忍不住問了我,其實我早就看出他看出我來了,「她已經走了!」 「正因為她走了!」 楊奕真不愧是我的知己,他什麼也沒有說,衹是無動於衷地拍拍我的肩膀,傻乎乎地笑了。 我也笑了,我已經好久沒有開懷笑過了。我甚至已經忘了什麼叫笑,然而這次,我笑了,大笑起來,笑得我忘了一切。 我笑著走出了楊奕的家,笑著回到「彙棺」,亞當跟著我回到「彙棺」,我對著他笑,笑得他實在搞不懂我笑什麼,衹能怏怏地走了。 其實,我也搞不懂到底為什麼在笑什麼。 亞當好久都沒有再來,但蚊子依然多得厲害,也許是亞當叫我不要忘了他吧! 楊奕到醫院去實習了,三班倒,我無法再到他那兒去睡。其實,我也不用再去,因為亞當走了,我不再失眠。我還可以用蚊香來減少蚊子的侵擾,雖然不是很有用,但這樣可以使我踏實。 蚊子實在是很多,使得我每天下午四點必須把窗關起來,我不能整天呆在那兒,因為實在是太熱了。 我也不願呆得太久,時間長了,我就感到渾身發冷。 我回到了那個賭場,我」被捕」的賭場。那裡的人彷彿遇到了久別重逢的老友,一個個地都向我迎來。其實,我知道,衹有口袋裡的錢才是他們真正的目標。 我坐下就押了滿貫,押了就贏了滿貫。 於是我每天都去,可我沒有再贏滿貫。我有賠也有賺,因為我不再有精力再去背牌,我打牌的時候老是分神。當然,我還有些功底,不至於被人騙得非常厲害,然而,他總是輸得次數比贏的次數多。有時,我會輸得身上一分錢也沒有,我總是下定決心再也不去了,可過了一天,我全帶著更多的錢去,去輸。 我總是每天喫完早飯就去,直到半夜才回家,衹有這樣,我才可以累得顧不上蚊子而安然入睡。…

哭泣的遊戲 下篇 第一部

我覺得一切都沒有意思了。 葉舟實在是個神秘的女人,她到底是不是亞當的殺手?如果是,她好像並沒有對我下殺手;如果不是,她好像給了我一個很大的傷害。我沒有再見到過她,因為我不是經常地去上學。我也搞不清到底是不是愛好?如果是,我為什麼不去追求她,乞求她的饒恕?如果不是,我為什麼又常常望著校門口,希望能夠見到她走進來? 我只知道楊奕很喜歡她,因為我每次在楊奕家的時候,她的名字總是以很高的頻率出現。而且,我還知道他們一直保持著聯係,那是由於我時常在楊奕家中的信箱裡發現葉舟的信。 我開始妒忌楊奕,雖然我們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我依然妒忌他,妒忌他可以和葉舟有書信的往來,妒忌他可以和葉舟有電話的通訊,妒忌他和葉舟有而我卻沒有或不曾有過的一切,當然現在沒有的,我更妒忌。 可我從來沒有在楊奕面前表現出這份妒忌,因為我不希望我的朋友為了我去放棄一個喜歡的女人。於是我常常在楊奕面前說起葉舟的好處。鼓勵他去嘗試,甚至教導他一些討女人歡心的方法…… 我這樣做到底算什麼?我是為了一個好交友的名聲?還是為了讓楊奕拖住她,使我有一個接近她的機會,可以在有朝一日把她奪回來? 每當我在想葉舟的時候,亞當就出現在我的面前,揭露我的虛偽,說我實在是個卑鄙的人物,說我為了朋友利用了女人,又說我為了女人利用了朋友。我從不向亞當解釋什麼,因為我自己也搞不清是怎麼回事。 亞當不再叫我去死,衹是常常鄙夷地看著我,看得我渾身發冷。亞當也沒有再派殺手來,但我卻更提防起來,因為賊在偷東西前是從不向人警告什麼。 我衹是剩下了一副形骸,走在大街上,絕沒有一個女人會停下腳來看我一眼,但偶而當我走進高檔的商店,女人們都會立刻掖緊衣服,警覺地注視我,於是我衹能怏怏地低下頭,趕快走出店門。我沮喪了,沒有一個可愛的甚至是可惡的女人會為我駐足,哪怕僅僅是對一下表;而那個房東也好久沒有再出現,難道她為了不再見我而放棄了房租? 我實在沒什麼事可做。校刊再不用我編了,甚至連編輯部也成了一家合資企業駐上海的辦事處;「人鬼沙龍」再不用我主持了,甚至有人認為我死了,真正地成了鬼;也再沒有女人肯陪我說話或者是看上一小段電影…… 讀書對我來說,本來就是業餘的,我可不想把自己變成一個只知道讀書而什麼也不會的」能人」,我寧願做一個懂得一切玩法而剛巧及格的」全人」;但我失業了,也就無所謂什麼是業作的了。如果我實在閒得沒事,會拿出政治書當小說看,可我總也看不出什麼名堂;我也不再畫畫,也許由於臭氧層減少的緣故,空氣變得污濁不堪,所望儘是灰濛蒙的一片,沒有綠葉沒有紅花,也沒有完美的模特,巧媳婦尚且難為無米炊,我該怎麼辦? 我實在搞不懂到底為了什麼而活著,可我終究還是沒有去死。 因為我發現了一個好地方。 我忘了是誰引領我到那兒去的,因為從那以後,衹有別人跟著我去,然後再被我趕出來,既然一千次地帶人去而衹有一次被人帶,我當然忘了那唯有的一次。 我好像記得是在我剛讀三年級的時候。 那是個賭場,雖然燈點得很亮,可是透過了重重的煙霧以後,能見度依然很低,只放射出一種昏黃的色彩,空氣中混雜著煙和酒的香味,使我興奮,使我產生了一種佔有的慾望,希望佔有我所得不到的一切。 我不承認我是在墮落,因為我把它看作一種藝術,弱肉強食的社會裡,每個人的意志都在被消磨,每個人都在教訓中成長,誰不願意找個好些的方式?好在我找到了,而且我常常是對的。 「賭友」們送了我一個好聽的外號--「冷面殺手」,可我卻從不承認,因為都是他們自己找死。本來嘛,世上衹有強佔強攻強姦的,哪聽說過強賭的?既然總有人要死,那麼不是我,便是別人。況且,我的臉也並不是很冷。 留鬍子的說到:「我押五元。」 我站在一旁隨口叫到:「我押一百。」 做莊的家夥站了起來,比我高了一頭,對我吼道:「你搶錢啊?」 他的唾黨政機關星子噴了我一臉,使我噁心,我揮拳就朝他的臉上打去,然後笑容可掬地對他悠悠地說:「搶你,怎麼啦?」 這便是我第一次到那個地方,也是那個家夥的最後一次,因為從此再沒有人見到過他。 與其說我沈湎於賭博這種惡習,不如說我陶醉在博戲這門藝術。 與其說那是個集體辦的俱樂部,不如說是個三流甚至不入流的賭場,因為所有玩著「錢作籌」遊戲的人都沒什麼錢。 我是常客,那是由於我認為真正的藝術來源於生活,並非是為了每天的香煙和夜宵。 既然讀書是業餘的,那麼博戲便成了我的工作。所以我從不弄到很晚,每天晚上七點左右我必然會出現在」甜妹妹酒吧」,斟上一杯酒,細細地品味,既品酒,也品人生。 我只玩一種引進的博戲,叫做Showhand,也有人把它音譯成「梭哈」或意譯成「五張」的。在那個賭場裡,沒有固定配備的發牌人,誰贏了便是誰坐莊,便是誰發牌。 我常贏便常坐莊,便常發牌,於是我的名氣漸漸地大了,開始有女人肯和我搭訕,也開始有女人肯跟我纏綿;然而那些女人卻都是我所不屑,我如果把那些女人當作我的肋骨,肯定會被亞當笑死,因為那些女人都是」賣」的。 開始有人特地到那家賭場來找我,找我賭,找我一比高低。雖然我不怕惹麻煩,可我從來都不狠心下注,可即使是那樣,還是有許多人對我恨之入骨,他們都是輸得很多,或者從來就沒贏過我的人。…

哭泣的遊戲 引子

他是…… 他是什麼?我至今沒有搞懂,我只知道他叫亞當。但他究竟是朋友,還是仇人?我至今沒有搞懂。 不過,算起來,他還曾經是我的恩人呢! 我在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他了,那時我還不會說話,也許是由於母親的疏忽,但也許是由於母親的故意,我被蒙在了被子裡。那時,剛學會撲騰的我力氣還很小,怎麼也推不開那被子。於是就衹能在被子裡面等死。 那是我第一次經歷「死」這樣一件美妙的事物,一種無法用語言表達的美妙,隨著年齡增長,我對這種美妙的理解與日俱增。 還記得那天在我憋得喘不過氣來的時候,我的被子被掀開了。我看見了他,他長得非常漂亮,高鼻子大眼睛,是一個古希臘式的人物,他對我笑著說:「我救了你,你要聽我的!」 他的前額刺著一枚十字架,我的心告訴我,他叫亞當。那時,他常在沒人的時候來找我,陪我玩,給我講故事,教我識字。 漸漸地,我發現,別人根本看不見他,因為他常在我父母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推開門走進來,把我帶到衛生間和我玩拍手的遊戲。而我的父母根本就感覺不到我在哪兒。 後來,我進了小學,他會在上課的時候來找我,而老師和同學都看不見他,以致於老師和同學都認定我患了「多動症」。 好在,我的書總是讀得很好,才最終沒有被校長趕出來。因為我的作業總是亞當替我做的,而他做的作業,總是對的。 雖然在我的童年,父母從不關心我,但我並不孤寂,因為我有亞當陪伴,他教會了我許許多多的東西,他還教會了我如何撒謊。 母親一直想有個女兒,然而我的誕生,是她一生中唯一沒有如願的事,於是她把我當成一個女孩子來養,給我穿花裙給我紮辮子。 如果我在外面和男孩子一起玩泥玩沙玩水,那麼等我回到家中,母親會給我一個迎頭痛罵,她會打開五鬥櫥的門,把東西都擁在地上,然後叫我去收拾。而這時,如果沒有亞當的幫助,我的母親必然會發更大的火,甚至波及到我的父親。 以後,要是我和亞當玩得衣服上都是泥,亞當會讓我回去告訴母親是被幾個頑皮的男孩子欺負了。那樣,母親就會來哄我,說我是她的「小乖乖」。 這是我第一次撒謊。 等我上了學,不能再打扮得像個女孩子了,母親忿忿地帶我去剪了辮子,還把氣都出在了理髮師身上。從此,我不再有新衣服穿,母親也不再給我好臉。 母親老是和父親吵架,這是我童年生活中最無需記憶的事了,簡單得我根本不用動腦子,就可以複述一遍他們吵架的過程。他們吵架,在我看來是那麼平常的事,就像每天必須洗臉和刷牙一樣。 那時,我們家不太有錢,父親不能滿足母親對衣飾的追求。於是,母親就和我父親吵架,直到母親表示要和父親離婚,而父親則哀聲嘆氣愁眉苦臉地坐在燈下的寫作為止。 他們吵架,我從來都不像平常的孩子那樣坐在一邊哭,我總是拉著亞當的手,到我一個同學的家去玩,那個同學叫楊奕,他很好,他會拿出玩具來給我玩,和我一起幻想長大了可以做什麼。 他說,等長大了,無論他到了哪兒,我都一定要去找他;而如果我走了,他也一定會來找我。 我答應了她,於是我們成了好朋友。 要是我不想或者不敢回家,我就到楊奕家去住上幾天,他的父母都待我很好。他們說他們就像有了兩個兒子,他的父親喜歡喝酒,那些酒放在一個長長的瓷瓶中,上面罩著一個酒盅,每次他父親喝酒,都用筷子蘸著給我嘗嘗,於是我學會喝酒。 那年我八歲。 每次我在楊奕家住了幾天回去,母親都會喫驚地看著我,問我怎麼回來了,問我為什麼沒有死在外面。 母親是個基督徒,但如何來形容她呢?虔誠?還是虛偽?很難定義。她總是每天早上打開窗,跪在窗前祈禱,但她總是唸完「有人打你的左臉就把右臉伸過去讓他打」。之後,就站起來和父親吵架,然後打父親的左臉,再質問我的父親為什麼不把右臉伸過去讓她打。 母親也想叫我入教,我剛識字,她就逼著我去讀聖經,可我只讀了一頁,讀到:「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我就扔了聖經,因為我一直聽母親說,耶和華是天上人間唯一的真神,可神卻說「我們」,以致我實在不能再把聖經讀下去了。 母親為此更恨我。因為我出生以後,她不再是說什麼就一定能做到什麼的人了。她百般地看不慣我,她想方設法地要把我趕出家去,我死皮賴臉地呆在家中,聽父母的吵架。 十歲那年,我終於知道亞當就是耶和華神照著「他們」的形象所造的人。於是,我毀了我的諾言,我不再聽他的話,我對他開始陽奉陰違起來。 亞當也不再善意地待我,從我知道了他的身份開始。他起先是威脅我,可我總以為他是開玩笑。 於是他就想用卑鄙的手段殺死我,他陰險地拉著我從很高的地方往下跳,或者和我在馬路上等到有汽車急駛而過的時候,比誰穿馬路快。…

梅璽閣批評《清稗類鈔 飲食類三》

喫肉 滿洲貴家有大祭祀或喜慶,則設食肉之會。無論旗、漢,無論識與不識,皆可往,初不發簡延請也。是日,院建高過於屋之蘆席棚,地置席,席鋪紅氈,氈設坐墊無數。主客皆衣冠。客至,向主人半跪道賀,即就坐墊盤膝坐,主人不讓坐也。或十人一圍,或八九人一圍。坐定,庖人以約十斤之肉一方置於二尺徑之銅盤以獻之。更一大銅碗,滿盛肉汁。碗有大銅勺。客座前各有徑八九寸之小銅盤一,無醯醬。高粱酒傾大瓷碗中,客以次輪飲,捧碗呷之。自備醬煮高麗紙、解手刀等,自切自食。食愈多,則主人愈樂。若連聲高呼添肉,則主人必致敬稱謝。肉皆白煮,無鹽醬,甚嫩美。量大者,可喫十斤。主人不陪食,但巡視各座所食之多寡而已。食畢即行,不謝,不拭口,謂此乃享神之餕餘,不謝也,拭口則不敬神矣。 閣主曰:「情憶草原之孫爺頗有此風!」 嚴鐵橋喜食肉 烏程嚴鐵橋,名可均,博綜群籍,精讎校,輯書甚富。顧性跌蕩,少時家居殊落拓。喜食肉,逋肉資甚多,屠催索甚急。一夜,嚴過屠肆,屠又向索錢。嚴怒,遽奪屠刀砍之,屠踣。嚴懼,擲刀隻身走京師,即匿姚文僖公宅中。姚閉諸室,不使出,因發積書讀之,遂成大名。 閣主曰:「此豈非窮弱病耶?」 燉豬肉 豬肉斬極細,加醬、酒、鹽、油及筍屑、菌末,於飯鍋燉之。上覆以碟,慮原味之走失,省柴而味美也。 閣主曰:「即東洋之釜飯也,豐儉隨意。」 白片肉 白片肉者,以豬肉為之,不用一切調料也。入鍋煮八分熟,泡湯中二小時,取起,切薄片,以溫為度,即以小快刀切為片,宜肥瘦相參,橫斜碎雜為佳。食時,以醬油、麻油蘸之。 閣主曰:「今謂之『白切肉』者也。」 福康安喜白片肉 福文襄王康安行邊,所過州縣,牧令以其喜食白片肉,肉須用全豬煮爛而味始佳,故必設大鑊煮之。一日,將至四川某驛,而豬猶未熟,前驅已至,傳呼備餐。司供張者方窘甚,一庖人忽登灶而溺於鑊中。守令皆大驚,詢其故,曰:「忘帶皮硝,以此代之。」比至,上食。食未畢,忽傳呼某縣辦差者,人咸惴惴懼獲罪。不意文襄以一路豬肉無若此之美者,特賞辦差者寧綢袍褂料一副。 閣主曰:「此類故事老橋段了。」 四喜肉 四喜肉,一名紅肉,切豬肉成方形,煮之,無輔佐品,重用醬油、酒、糖,色紅如琥珀。割肉雖方,火候既至,則不見鋒稜,入口而化矣。 閣主曰:「是不是紅燒肉的原形呢?」 八寶肉 八寶肉者,以肥瘦豬肉各半斤,白煮一二十滾,切如柳葉片,加小淡菜一兩、筍乾二兩、香蕈一兩、海蜇二兩、胡桃肉四個、去皮筍片四兩、好火腿二兩、麻油一兩,使與肉同入鍋,醬油、酒煨至五分熟,再加餘物,海蜇則最後下之。 閣主曰:「這玩意看上去真不錯哎。」 東坡肉 東坡集有食豬肉詩云:「黃州好豬肉,價賤如糞土。富者不肯喫,貧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時他自美。每日起來打一碗,飽得自家君莫愛。」今膳中有所謂東坡肉者,即本此。蓋以豬肉切為長大方塊,加醬油及酒,煮至極融化,雖老年之無齒者亦可食。 閣主曰:「所以東坡肉是湖北菜,不是杭州菜。」 芙蓉肉 芙蓉肉者,瘦豬肉切片,浸於醬油,風乾二小時,用大蝦肉四十個、豬油二兩,切如骰子大,將蝦置豬肉上,一隻蝦一塊肉,敲扁,滾水煮熟,撩起。熬菜油半斤,置肉片於有眼銅勺中,將滾油灌熟,再用醬油半小杯、酒一杯、雞湯一大杯,熬滾,澆肉片,加蒸粉、蔥、椒糝之,起鍋。 閣主曰:「看著就好喫。」 荔枝肉 荔枝肉者,以豬肉切如大骨牌片,白水煮二三十滾,撩起。熬菜油半斤,將肉放入,泡透,撩起。以冷水激之,肉皺撩起,入鍋,用酒半斤、醬油一小杯、水半斤煮爛。 薹菜心煮豬肉…

梅璽閣批評《清稗類鈔 飲食類二》

京師之酒 京師酒肆有三種,酒品亦最繁。一種為南酒店,所售者女貞、花彫、紹興及竹葉青,肴核則火腿、糟魚、蟹、松花蛋、蜜糕之屬。一種為京酒店,則山左人所設,所售之酒為雪酒、冬酒、淶酒、木瓜、乾榨,而又各分清濁。清者,鄭康成所謂一夕酒也。又有良鄉酒,出良鄉縣,都人亦能造,冬月有之,入春則酸,即煮為乾榨矣。其佐酒者,則煮鹹栗肉、乾落花生、核桃、榛仁、蜜棗、山查、鴨蛋、酥魚、兔脯。別有一種藥酒店,則為燒酒以花蒸成,其名極繁,如玫瑰露,茵陳露,蘋果露、山查露、葡萄露、五茄皮、蓮花白之屬。凡以花果所釀者,皆可名露。售此者無肴核,須自買於市。而凡嗜飲藥酒之人,輒頻往,向他食肆另買也。凡京酒店飲酒,以半碗為程,而實四兩,若一碗,則半斤矣。 蓮花白 瀛臺種荷萬柄,青盤翠蓋,一望無涯。孝欽後每令小閹采其蕊,加藥料,製為佳釀,名蓬花白,注於瓷器,上蓋黃雲緞袱,以賞親信之臣。其味清醇,玉液瓊漿不能過也。 紹興酒 越釀著稱於通國,出紹興,膾炙人口久矣。故稱之者不曰紹興酒,而曰紹興。以春浦之水所醞者為尤佳。其運至京師者,必上品,謂之京莊。至所謂陳陳者,有年資也。所謂本色者,不加色也。各處之仿紹,贗鼎耳,可亂真者惟楚酒。 百花酒 吳中土產,有福真、元燒二種,味皆甜熟不可飲。惟常、鎮間有百花酒,甜而有勁,頗能出紹興酒之間道以制勝。產鎮江者,世稱之曰京口百花。 燒酒 燒酒性烈味香,高粱所製曰高梁燒,麥米糟所製曰麥米糟燒,而以各種植物攙入之者,統名之曰藥燒,如五茄皮、楊梅、木瓜、玫瑰、茉莉、桂、菊等皆是也。而北人之飲酒,必高粱,且以直隸之梁各莊、奉天之牛莊、山西之汾河所出者為良。其尤佳者,甫入口,即有熱氣直沁心脾,非大戶,不必三蕉,醉矣。 張文襄公嘗因置酒,問坐客以燒酒始於何時。時侯官陳石遺學部衍亦在坐,則起而對曰:「今燒酒,殆元人所謂汗酒也。」文襄曰:「不然,晉已有之。陶淵明傳雲,五十畝種秫,五十畝種稻。稻以造黃酒,秫以造燒酒也。」陳曰:「若然,則秫稻必齊,《月令》早言之矣。」文襄急稱秫稻必齊者再,且曰:「吾奈何忘之!」 滄州酒 滄州酒,王文簡公謂之麻姑酒。然土人實無稱,而著名已久,論者頗有異同。蓋舟行往來,皆沽於岸上肆中,村醪薄醨,不足辱杯斝,且土人防官吏之徵求無饜,相戒不以真酒應,雖倍其價,不欲出,即笞捶,亦不獻也。 其酒非市井所能釀,必舊家世族,代相授受,始能得其水火之節候。水雖取於衛河,而濁流不可以為酒,必於南川樓下,如金山取江心泉法,以錫罌沈至河底,取其所湧之清泉,始有沖虛之致。其收貯也,畏寒畏暑,畏濕畏蒸,犯之則其味敗。新者不甚佳,必庋至十年外,乃為上品。或運於他處,無論車運舟運,稍一搖動,味即變。運至之後,必於安靜處沈澱半月,其味乃復。取飲時,注之壺,當以杓平挹。數撥,則味亦變,再沈澱數日乃復。 其驗真偽法,南川樓水所釀者,雖極醉,膈不作惡。次日醉,亦不病湧,但覺四肢暢適,怡然高臥而已。若以衛河普通之水釀者則否。驗新陳法,凡庋二年者可再溫一次,十年者溫十次,十一次則味變矣。一年者再溫即變,二年者三溫即變,毫釐不能假借也。 沈梅村飲女兒酒 熊元昌餉沈梅村大令以越釀一盛,外施藻繪,絕異常罇。詢之,曰:「此女兒酒也。」凡越人遣嫁之夕,必以羊酒先之,故名女兒酒。此即其婿家轉遺者,視他酒尤佳。梅村飲而甘之,讚不絕口。 舒鐵雲飲女兒酒 舒鐵雲嘗於河東都轉劉松嵐席上飲女兒酒。時松嵐將出京,鐵云為詩紀之,並以送行。詩曰:「越女作酒酒如雨,不重生男重生女。女兒家住東湖東,春槽夜滴真珠紅。舊說越女天下白,玉缸忽作桃花色。不須漢水醱葡萄,略似蘭陵盛琥珀。不知何處女兒家,三十三天散酒花。題詩倖免入醋甕,娶婦有時逢麴車。勸君更盡一杯酒,此夜曲中聞折柳。先生飲水我飲醇,老女不嫁空生口。」 女酒、窨酒 黔之苗,育女,及數歲,必釀酒。既漉,至寒月,取陂池中水,密封於甖,瘞陂中。至春漲水滿,亦不發。俟女于歸日,決陂取之,以供賓客。味甘美,不可常得,謂之女酒。又有窨酒,色紅碧可愛,初飲之,經日頭熱,蓋胡蔓草汁所溲也。 奶子酒 奶子酒,以牛馬乳所造之酒也,蒙古諸部皆有之。 三投酒 三投酒者,即蒙古之波爾打拉酥也。初投者,謂之阿爾佔。再投者,謂之廓爾佔。三投者,謂之波爾打拉酥。其法以羊胎和高粱造之。 頃刻酒 頃刻酒者,臺灣之澎湖人採樹葉裹糯米少許,吐之盆,頃刻成酒。初飲,淡泊無味,少頃,酩酊而歸,謂之頃刻酒。 葡萄酒 葡萄酒為葡萄汁所製,外國輸入甚多,有數種。不去皮者色赤,為赤葡萄酒,能除腸中障害。去皮者色白微黃,為白葡萄酒,能助腸之運動。別有一種葡萄,產西班牙,糖分極多,其酒無色透明,謂之甜葡萄酒,最宜病人,能令精神速復。煙臺之張裕釀酒公司能仿造之。其實漢、唐時已有葡萄酒,亦來自西域。唐破高昌,收馬乳葡萄,實於苑中,種之,並得其釀酒之術也。 麥酒…

梅璽閣批評《清稗類鈔 飲食類一》

飲料食品 飲,咽水也。茶、酒、湯、羹、【湯之和味而中雜以菜蔬肉臛者,曰羹。】漿、酪之屬,皆飲料也。食,以有定質之物入口,間或雜有流質,而亦最居少數者也。然所謂食品者,有時亦賅飲料而言,蓋人所以養口腹之物,皆曰食也。 飲食之所 飲食之事,若不求之於家而欲求之於市,則上者為酒樓,可宴客,俗稱為酒館者是也。次之為飯店,為酒店,為粥店,為點心店,皆有庖,可熱食。欲適口欲果腹者,入其肆,輒醉飽以出矣。 上海之賣飯者,種類至多。飯店而外,有包飯作,孤客及住戶之無炊具者,皆可令其日備三餐,或就食,或擔送,惟其便。有飯攤,陳列於露天,為苦力就餐之所。有飯籃,則江北婦女置飯及鹽菜於藍,攜以至苦力麕集之處以餉之者也。 飲食之研究 飲食為人生之必要,東方人常食五穀,西方人常食肉類。食五穀者,其身體必遜於食肉類之人。食葷者,必強於茹素之人。美洲某醫士雲,飲食豐美之國民,可執世界之牛耳。不然,其國衰敗,或至滅亡。蓋飲食豐美者,體必強壯,精神因之以健,出而任事,無論為國家,為社會,莫不能達完美之目的。故飲食一事,實有關於民生國計也。其人所論,乃根據於印度人與英人之食品各異而判別其優劣。吾國人苟能與歐美人同一食品,自不患無強盛之一日。至飲食問題之待研究者,凡十七端。一,人體之構造。二,食物之分類。三,食品之功用。四,熱力之發展。五,食物之配置。六,嬰孩與兒童之飲食。七,成人之飲食。八,老年之飲食。九,食物不足與偏勝之弊。十,飲食品混合與單純之利弊。十一,素食之利弊。十二,減食主義與廢止朝食之得失。十三,洗齒刷牙之法。十四,三膳之多寡。十五,細嚼緩咽之必要。十六,飲食法之改良。十七,牛乳與肉食之檢查。 飲食之衛生 人情多偏於貪,世之貪口腹而致病,甚有因之致死者,比比皆是,第習而不察耳。當珍饈在前,則努力加餐,不問其腸胃勝任與否,而惟快一時之食慾,此大忌也。人本恃食以生,乃竟以生殉食,可不悲哉!人身所需之滋養料,亦甚有限,如其量以予之,斯為適當。若過多,徒積滯於腸胃之間,必至腐蝕而後已。故食宜有一定限制,適可而止者,天然之限制也。順乎天,即順乎道矣。 於飲食而講衛生,宜研究食時之方法,凡遇憤怒或憂鬱時,皆不宜食,食之不能消化,易於成病,此人人所當切戒者也。急食非所宜,【不咀嚼之謂。】默食亦非所宜。【不言語之謂。】食時宜與家人或相契之友,同案而食,笑語溫和,隨意談話,言者發舒其意旨,聽者舒暢其胸襟,中心喜悅,消化力自能增加,最合衛生之旨。試思人當談論快適時,飲食增加,有出於不自覺者。當憤怒或愁苦時,餚饌當前,不食自飽。其中之理,可以深長思焉。 食時宜從容不迫,午餐、晚餐之前,必休息五分時,餐後至少休息十分,能以二刻為最佳。食品中以富於滋養料而又易於消化者為上品,油煎之物與糖果之類,皆難消化,自以不食為是。具奮興性之物,如胡椒等類亦然。三餐宜有定時,有節制,一切雜食均不宜進。 牛乳,飲時必煮沸之。偽造者,輒攙泔水,或以提取乳油之餘料,其有腐敗者,更加鹼以滅其臭味。又有臭氣或酸味者,以及病牛之乳,服之皆有害。且牝牛患結核病【傳於人身即成肺癆。】者極多,故搾得之乳,尤宜多煮。 魚鳥獸等肉,中多含滋養料,其成分大都為蛋白質與脂肪,若烹調之法不同,消化亦有難易之別。其中以焙燒為最,蒸煮次之。至牛豚及魚等肉,每含寄生蟲之卵,故最不宜生食。又細小之魚骨、骨片以及一切尖細之物,若誤食,其為害甚劇。 以肉入水久熬之汁,僅含灰質及越幾斯,其蛋白質則凝結而留於肉片,故滋養料已少。至魚鳥等肉熬出之汁,功用亦同。 卵含滋養分最多,內分卵白、卵黃二種。卵白乃水與蛋白質合成,卵黃則悉為脂肪。若生食,或燒煮得適當之火候,皆易消化,煮之過熟,則消化甚難。 貝類含水雖多,然合蛋白質亦甚富,中以牡蠣為最良。甲殼類肉質,亦與貝類無大異。惟此二類之物,煮時過多,則其質堅硬,食之不易消化。 穀類為米、大麥、小麥、稞麥、粟、稗、黍、玉蜀黍、蕎麥等。米中所含之蛋白質與脂肪雖少,然多含小粉質,煮為飯而細嚼之,則消化吸收皆易。大麥、小麥及其他穀類等,其外面皆有木材質包之,故顆粒甚堅,食之不易消化。若磨成粉末,製為麵包、糕餅等物,則功用轉勝於米。 豆類為大豆、小豆、豌豆等,皆富蛋白質。大豆所含之脂肪,多於牛肉,故為廉價滋養品中之第一。豆類之皮膜,較硬於穀類,調製若不得宜,不易消化。若能磨成粉末,為最善。至豆腐、豆醬,均屬滋養之美品,且易消化。 菜類之葉、莖、根、塊莖等,皆可食。若白菜、菠菜,其中多含小粉與植物細胞質,惟含蛋白質甚少,其質老者頗難消化。薯、蘿蔔、茄、藕等物之功用,皆與菜類同。 果類無滋養之質料,惟含有糖質及果酸,可助消化,且能通利大便。食時宜去皮核,亦可加糖煮之。若食其未成熟者,或食之過多,即易致疾。小兒至夜,尤宜戒食。 菌類,即香蕈等,略合蛋白質,不易消化。更有數種含毒之蕈,誤食即死。 海菜類為苔菜、海帶等,雖有香味,而含滋養分甚少,然易消化。 香辛料為蕃椒、胡椒、薑、山蕍菜等,皆助消化,惟其害與酒同。 酒類,如米酒、麥酒、葡萄酒等之僅由醱酵所成者,燒酒等之由蒸溜法而得者,要皆含有酒精。惟成於醱酵之酒,其酒精較蒸溜者所含為少。飲酒能興奮神經,常飲則受害非淺,以其能妨害食物之消化與吸收,而漸發胃、腸、心、腎等病,且能使神經遲鈍也,故以少飲為宜。 茶類為茶、咖啡、可可等。此等飲料,少用之可以興奮神經,使忘疲勞,多則有害心臟之作用。入夜飲之,易致不眠。 飲食以氣候為標準 人類所用之食物,實視氣候之寒暖為標準。如氣候寒冷時,宜多食富於脂肪質之動物類,飲料則宜用熱咖啡茶及椰子酒。欲為劇烈之筋肉運動,如畏寒,則飲酒一杯,或飲沸水均可。至炎熱時,宜多食易於消化之植物類,取其新鮮者,醃肉等則不可多食,飲料須多,以沸而冷者為宜,不宜飲酒。若悉任一己之所嗜,無論何時,皆取同樣之食物,則缺乏植物質而消化不良,遂成壞血症矣。預防之物,以檸檬汁為最佳。總之,氣候變化,食物亦宜更易,斷不能一成而不變也。 我國、歐美、日本飲食之比較 歐美各國及日本各種飲食品,雖經製造,皆不失其本味。我國反是,配合離奇,千變萬化,一肴登筵,別具一味,幾使食者不能辨其原質之為何品,蓋單純與複雜之別也。 博物家言我國各事與歐美各國及日本相較,無突過之者。有之,其肴饌乎?見於食單者八百餘種。合歐美各國計之,僅三百餘,日本較多,亦僅五百有奇。…

論語再裁之六 網友見面

  96年的時候,我上網了,那時上網經現在艱苦得多,也貴得多,接入的方式是用modem(調製解調器),因為操控電腦的玩意叫「老鼠」,大家都把modem叫做「貓」。那時的「貓」,速度很慢,9624是很流行的一種,「96」是指數據傳輸率是9600波特(每秒可以傳送的兩進制數位),現在一般的ADSL接入速度是當時的五十多倍,若是每月多付二十元錢(上海),可以達到2M的速度,就是當年的二百多倍了。可就是這樣的一個破玩意,吸引了當時無數的弄潮兒,為此付出的代價是每小時二十多元的電話費和網絡接入費。   那時,也沒有什麼QQ、MSN之類的東西,衹有靜態的網頁可拱瀏覽。後來,有了一種東西叫「聊天室」,是「上海熱線」下的一家叫「SEE」的公司提供的,用現在的眼光來看,那個聊天室做得很差,很不專業,速度慢不說,還要不斷地閃頻,非常傷眼睛。通過聊天室,我認識了許多人,後來,聊天室裡的人越來越多,有一些人聊得很投機,於是大家約在陝西路上的3C+T網吧碰面,成立了上海網蟲俱樂部。網友見面是很激動人心的,因為事先通過網絡瞭解對方,卻沒有見過,充滿了神秘感,許多人認為「很快樂」。   科技發展得很快,才告別了32位的時代,64們又向我們走來,可道理往往是不變的。道理並不是由某個和或者某個集團說了算了,縱然能改得了一時,卻改不了永遠。《論語》裡就有許多道理,曾經被誤解了,現在又改回來了。   在此,孔子說到「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孔子說的「朋」,和網友大不一樣,網友雖然沒見過面,卻已經通過網絡認識了,彼此都有些瞭解。孔子的時候,除了峰火臺和信鴿以外,衹能靠把信塞在魚肚子裡來傳遞信息,這樣的通訊手段,稱之為「魚雁傳書」,衹是我至今沒有搞懂如何馴化魚把信送到指定的地點。那時交通也不發達,道路很差,就連車輪的大小和間距也五花八門,旅行是件很痛苦的事。在那樣的條件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除了工作和生活周圍的人,便沒有機會認識更多的人了。   現在有許多人,趁著出差的機會,拜會一下網友。孔子那個時候,商人衹能經商,手工業者衹能從事手工業,沒有什麼「出差」的說法,更沒有出差見朋友的道理。好在那時的讀書人,可以幹一件「遊學」的事,說白了,就是掛著讀書人的幌子,遊山玩水找人聊天,碰到志趣相投的,多聊幾天,如果運氣好,碰到某個達官顯貴(甚至是「王」)「識貨」的,就留下來「騙喫騙喝」一段時間,如果受到重用,就飛揚拔扈了,否則就再雲遊四方,直到找到「明主」為止,找不到的話則衹能「老而歸鄉」。   孔子的時代和現在大不同,現在的小朋友,讀的都是同一本政治教材,天天讀、月月讀、年年讀,所以基本的人生觀、世界觀是一樣的,那時是完全言論自由的時代,有許許多多的哲學流派,叫做「諸子百家」,那時人,由於通訊和交通的相對落後,造成了學術上的各自為政,反而「百花齊放」,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自己的見解,在這樣的情況下,遠方來了一個人,和你的見解相同,贊同你的觀點,於是相見恨晚,是非常不可多得的一件事,所以孔子會說「不亦樂乎?」   其實,孔子在這裡所說的「朋」,並不是「朋友」的「朋」,而是「朋黨」的「朋」,朋友是認識的人,而朋黨則指的是「志同道合」。這裡的朋,是素未謀面的,絕不是「他鄉遇故知」的意思,倒頗似「有緣千里來相會」的境界,怎能不令人高興?這種高興,較之網友相見更甚,網友相見,早就有過交流,或許通過電話,乃至互傳過照片,甚至通過視頻早已見過,其欣喜程度絕沒有孔子所說的那種真切。   孔子所說的情形,再放回網絡上來,是這樣一種情況,某天你在上網,MSN上突然蹦出一個陌生人,他說「我是哪裡哪裡的誰,我看到你在哪裡哪裡的東西,我也有此想法」,這種事,誰碰上了都會很開心。網絡時代,你或許隔三岔五就能碰上一回,在孔子時代,那簡直就是人生的追求了。追求什麼?出名!出了名,說明自己的見解被人接受,就有更多的機會去「騙喫騙喝」了。   現在交友很容易中,讀書中、旅途中都會交上許多朋友,但這些都不符合「來」的定義,要特別注意這個「來」字。「來」是脂別人知道你的名氣,「來」找你聊天,而不是在外面碰到,更不是指你在「騙喫騙喝」的時候碰到另一個和你學術見解相同的「騙喫騙喝」之人,那種情況下,他騙到了你就騙不到了,還有什麼「樂」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