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燒蹄髈
二○一○年的天氣特別奇怪,四月份的天還很冷,甚至北方還下了雪,即便是上海,到四月底的時候,氣象學的指標依然表示還在冬天。五月一日是個大晴天,倒也暖了起來,非常適宜出去走走。 上海的周邊,有許多小鎮——水鄉小鎮,著名的有西塘、周莊、朱家角、甪直、千燈、錦溪等,這些地方大都差不多,大同小異,主要的區別在於當地政府的理念。這些地方有橋有水有船,有廟有戲台,有河蚌有螺螄,反正水鄉該有的東西,這些地方都有,就算真的沒有,也會新造出來。 這些地方還都有一樣東西——蹄髈。按理說,這裡並不是盛產豬的地方,可偏偏這些小鎮大多數的攤點都在賣蹄髈。 最早賣蹄髈的小鎮是周莊,並且牽強附會了一個「萬三蹄」的故事,說這種蹄膀的燒法乃是當年擁有聚寶盆的沈萬三發明的,好似大家只要吃了這個蹄髈,就沾了財氣似的。大家一見周莊的蹄髈賣得好,於是「窮起直追」,你叫「丁蹄」,我叫「扎蹄」的,一時間,有鎮就有蹄。 那些蹄髈,個個濃油赤醬,整整齊齊地碼在盤子裡,只只蹄髈都掛著醬汁,晶瑩剔透,誘人食慾。 然而萬事總不如人意。待得蹄髈買回家,蒸熟了端上桌,依然是誘人的顏色,還散發著陣陣的醬香,然後大家就迫不及待地伸筷子夾肉。咦?夾不動!拿刀割吧,一刀下去,還好,倒是割得開,只覺得眼前一亮,切口上竟完全是白的,原來只有靠近皮的地方才有一點點顏色…… 想想也是,旺季的時候,每天的遊客在數萬人,每個攤都要賣掉數百隻蹄髈,哪有可能真正皮酥肉爛,而且「入味」呢? 「入味」,是上海人常說的一個詞,戕蟹做得好,叫「入味」;蹄髈燒得好,也叫「入味」;什麼都好叫「入味」。簡單地說,調料湯汁滲入到烹調的主料中叫做「入味」。實際上,「入味」一詞不是一種簡單的標準,而是一種境界,這是一種主料、副料與調料配合得恰到好處的互相浸淫的境界;不但如此,還要火候的配合,以及對烹調的熱愛,種種的用心加在一起,不過「入味」二字。 好吧,我們來說到底怎麼燒蹄髈,怎麼「入味」。 要燒蹄髈,當然要買。菜場中的黑板上,一般會寫成「蹄胖」。文字是分場合的,菜場裡,會寫成「胖」,小鎮上,會寫成「膀」,有好事的文字研究者,說是「髈」。 照我說,這三個字都對。「髈」是正字,可是有幾個人會寫識義?便是「膀」字,也有人會讀成「翅膀」的「膀」,倒是「胖」字,音正義達,有什麼不好?菜場中有幾個錯別字,並沒有「污染語言文字環境」的大罪。 過去上海人買蹄髈,講究「前蹄」、「後蹄」,前蹄骨頭大而肉少,後蹄反之。然而肉攤上的價鈿是不分前蹄後蹄的,因此精明的上海人都挑後蹄買。現在生活好了,也不必那麼計較了,前蹄後蹄都可以,而且,前蹄骨大而飽滿,燒出來賣相更好。 蹄髈也好,腳爪也好,不管買什麼肉,特別是豬肉,一定要聞一聞,好的豬肉在生的時候是沒有氣味的,若是聞上去有股類似汗酸臭的氣味,即使放再多的調料也是驅不走的,那種味道,上海人叫做「肉膈氣」。 其他要注意的也有許多,肉要新鮮,肥瘦要均勻,特別你要看看毛孔上有沒有黑色的油滴狀,有的話,說明豬毛是火燎去的。豬毛應當拔去,用火燎燒會產生有害物質。 燒蹄髈還要用到兩樣東西,一種叫桂皮,是肉桂樹的樹皮,據說桂皮是人類最古老的調味品之一;另一種是茴香,孔乙己曾經考證過「茴」字的寫法。 許多地方說的茴香是小茴香,上海人說的,則是八角茴香,樣子是完全不同的。據說六角的茴香是有毒的,好在我們的調料都是現買,六角的茴香想買也沒地方買去,想摘也沒地方摘去,大可不必擔心。 蹄髈買來,洗淨後放水浸沒,加一點料酒,點火燒煮,湯麵會有血沫,用匙撇去。燒半個小時左右,這時的蹄髈可以用力插入一根筷子,其實已經熟了,只是沒人咬得動它,上海人稱之為「硬酥」。 將蹄髈撩出來,仔細地看一看,特別是皮的褶紋裡,細小的豬毛水煮後會明顯起來,要用鑷子細細地拔除。 趁拔毛的當口,我們不妨來探討一下「一隻好蹄髈應該是什麼樣的」。 蹄髈分為兩個部分,皮和肉,蹄髈的皮要厚,才有嚼勁。其實,蹄髈的皮看著厚,卻並非都是脂肪,很大的一部分是「結締組織」,是相當好的營養成分。蹄髈的皮是相當好吃的,吃客們吃起蹄髈來,總是用筷子夾住蹄髈皮的一角,順勢一卷,就「□」下半張皮來,卷在筷子上大快朵頤。 蹄髈皮要有彈性才好吃,如果燒的時間過長,皮就沒有嚼勁,不好吃了。至於那些不愛吃皮怕發胖而專買「剝皮蹄髈」的朋友,只能謂之以「洋盤」了。用鐵鍋燒蹄髈還有一個小問題,鐵鍋底薄,緊貼鍋底的蹄髈皮容易被炙焦。 最後,還有肉。蹄髈上的肉有兩種,一種是普通的瘦肉,另一種則是上海人稱之為「栗子肉」的肌肉,「栗子肉」很好吃,是一塊塊圓形的純精肉,肉質細密,只有蹄髈上才有。 蹄髈上的瘦肉,塊頭大而且細密,所以味道很難燒進去,我們得想個辦法。 怎麼樣,毛拔完了吧?取一把刀來,從蹄髈的背面將之切開,切到下層的皮即可停手,不要切斷皮,將蹄髈掰開,攤平,這樣的話,一個圓柱形的蹄髈就變成平的了。聰明的人可能已經想到,把攤開的蹄髈皮朝上放進鍋裡煮,就不會炙焦皮了。 我們還要解決肉的問題。大塊的肉當然不容易吸收汁水,久煮的話,又容易把肉燒乾,肉乾則老,大煞風景。不妨把肉切小一點,將蹄髈皮朝下攤開,橫著攔腰切上一刀,縱向再切個四五刀,每一刀都切到靠近皮即可,不可切斷,這樣,就成了一大塊蹄髈皮連著八塊或十塊瘦肉的東西,燒起來,可想而知要容易許多。 蹄髈當然要咬得動,「硬酥」是不行的,我們還要繼續煮。煮的時候,將之換到鐵鍋裡,就不必要那麼多水了,多出來的湯水,不用扔掉,可以作為「高湯」,雖然高不到哪兒去。 這時,放入桂皮和兩個茴香,將水燒至沸騰後改用文火,就是湯麵基本上不翻滾,偶爾冒個泡的樣子。可以放醬油了,現在普遍使用生抽老抽,前者添味後者增色,用兩份生抽一份老抽的比例加,加到什麼程度呢?加到你嘗一下湯水覺得稍微有點偏咸為止,大約是四調羹生抽兩調羹老抽的樣子。再加一點糖,糖要分兩三次加,一次加入的話,容易粘鍋,先加個兩調羹糖吧,慢慢來! 現在,蹄髈在鍋中,鍋在火上,可是水沒有浸沒蹄髈,那樣的話,燒到後來,下面是紅燒肉,上面是白切肉。你要找一把大勺子,把湯水舀起來,淋在肉皮上,這邊淋一點,那邊淋一點,然後再舀一勺起來,再淋。 很累,是不是?是的,你無聊地站在那兒做重複動作肯定是累的,所以,你可以遠眺窗外,平時沒機會吧?你也可以聽音樂,聽說書,聽相聲,反正,只要靜下心來就可以了。 是不是想在廚房裡裝個電視?先別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