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再裁之一 論語和聖經
學而第一共十六章 論語是中國儒學的一部大經,過去讀書人要讀「十三經」,比「四書五經」還要多,衹有這十三份教材,才能稱之為經。經,說得簡單一點,就是經典;說得嚴重一點,就是「圭旨」。讀書人不容許對「經」的本身產生懷疑,「經」本身的字詞也必須通過有關部門來裁定,讀書人能做的事,只對對其加以註解,說白了,就是把自己的理解和心得體會寫出來。於是,你也注我也注,在日本學者林泰轉博士的《論語年譜》中就提到三千多種關於論語的著錄,當然還有許多遺漏的以及在林博士之後的著錄。 儒學,在中國已經近似於一種宗教了(或者說曾經近似於一種宗教,現在的事說不得了),因此也有人稱之儒教,教神當然就是孔子嘍,還有陪祀的亞聖等人,以後都會說到。儒教和佛教以及其它所有宗教一樣,也要唸經,念的就是先前說到的十三經,到了宋朝的朱熹,把禮記中的《大學》、《中庸》兩篇拿出來,與《論語》和《孟子》放在一起合稱「四書」,而《易》、《詩經》、《禮記》、《書經》和《春秋》則稱為《五經》,歷史上各個不同時期的五經稍有區別,以後有機會再說。 我們現在讀的四書五經,基本上經過宋代朱熹的考訂後便已定型,每本「經」有幾篇,每篇有幾章幾節,如何句讀,都做了嚴格的規定。雖然其中還有許多可以推敲的地方,但衹能做存疑,而不能去改變章句的本身了。《論語》也分為篇和章,在我們用現代語文的觀念來看,更應該稱之為章與節才對。 美國有部電影,叫做 Mission impossible ,片中的主角由於翻看聖經時受到啟發,揭露了一個大陰謀。聖經是天主教、基督教的經典,到教堂去聽佈道,經常可以聽到「《馬太福章》第四章第十五節」或者「《出埃及記》第九章第八節」之類的說法,就這是「經」的引用法。 《論語》也是這樣,許多版本的《論語》都會在篇名下註明該篇共分幾章,有些版本的論語在章與章之間用個大圓圈標註,以示明白;有的則乾脆標明這是該篇的第幾章,我們也採用篇號、章號標明的方式,以求翻閱起來更方便一些。 這是《論語》的第一篇,有的本子也作《學而篇第一》,因為這是題目,不是《論語》的本身,所以還是有這些區別,至於經典的本身,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子曰」、「詩云」,於版本上的變化很少(但也不是沒有)。 《論語》的篇名,一般都是該篇章句第一句中的一個實義詞,這是古代分隔文章定名的一種方法,有時衹是為了好記,並不表示實際的意義,這點有些像戲劇中表示唱段的方法,如「梅蘭芳的『看大王在帳中和衣臥』」或是「《打漁殺家》的『昨夜喫酒醉』」都是用該唱段的第一句來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