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婚姻法,有些搞不懂的地方,請大家就以下的話題,發表自己的見解,以及法律方面的專業解釋: -------------------------------------------------菩薩的見解是 前提1.借用這樣一個假設,參與討論的不知道的自己性別、出身、家庭環境、教育背景等等,而不是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屁股決定腦袋。2.婦女作為一個群體是弱勢群體,在教育、就業等方面都出於弱勢,而家庭內部的責任的承擔往往落在女方肩上,碰到需要一方犧牲事業的情況下,往往是女方。 目前認為新法有問題處新法第三章第18條,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屬個人所有。舊法則是在結婚8年後,不動產作為共同財產。這就代表,即使共同還貸,只有首付方是產權方,而另一方則只是共同債務承擔方,沒有任何產權。我的觀點是,不管是不是付了首付,甚至不管參與不參與還貸(新法規定了婚內工資獎金都是共有財產,新法第三章第17條),都應該成為產權共有人,當然,可以加一個結婚年限的限制。新法中沒有找到一方未參與首付,無產權,但作為共同還貸人,作為共同債務的房貸未還清,在離婚時相應的補償該如何計算。這個期間可以做的手腳太多。即使有確定的補償金額計算方式,誰來強制產權方支付。 結論在沒有達到平等前,奢談人的超越性別的平等是假平等真歧視,現狀下女性作為整體是弱勢群體,所以婚姻法應該有意識地保護女性群體,這個論點可參照美國對美裔黑人的態度,雖然美裔黑人有中上階級,美裔黑人中甚至還出了奧巴馬,但是不能否認美裔黑人整體是弱勢群體。 我認為新法違背了這一原則。 ------------------------------------------------- 1. 豆爸對新婚姻法的理解是 如果說100萬的房子,首付了30萬,兩人共同還貸了70元,現在市值500萬的話,新婚姻法對於離婚情況的分法是首付方拿 500萬x30%+500萬x70%/2=325萬非首付方,拿500萬x70/2=175萬 請問豆爸的理解對不對 2. 王二認為新法舊法都是男女平等的,所以是對的。豆爸認為男女之間是不平等的,所以平等的婚姻法是有失偏頗的。能不能請0G在法理上談一談法律是絕對公正原則呢,還是傾向弱者原則之類的? ------------------------------------------------- 王二的問題,還是基於王二認為新法舊法都是基於男女平等的: 1. 假設有別人所說的弱者同情原則,那麼如果某些男人處於弱者,又比如鳳凰男和孔雀女,那麼離婚時判決要保護女人,還是保護男人?2. 假設你們所說的弱者同情原則,那麼你們所同情的女性是所有全中國女性,還是只針對比如貧困地區和未受過教育的女性(簡單列了幾個看起來像真弱者的例子,無法細化)。 (菩薩認為這個問題並不合理,具有誤導性,帶有誘導性的偏激問題 將女性屬於弱勢群體這個整體概念 和男性中也有弱者這兩個概念偷換)3.假設你們所說的弱者同情原則,那麼有一家富人有十套房,而隔壁鄰居溫飽都成問題,法律是否允許均他們兩家的貧富?如果不可以,為何婚姻就可以?4.婚姻中有經濟補償是出於道義或者社會的什麼原因呢?比如對家庭的勞動付出,情感付出等等.這個是開放性問題.
誰說物價沒有漲?
估計,也就是天朝裡的一些個人,睜著眼睛說瞎話而已~~~
呵呵,嘻嘻TV最擅長點之一,
顛倒是非!
「人們『民不聊生』」
以上這句話根本不通。請問是中國中央電視台所播出的節目裡的原話嗎?
如果是,請說明出處,應該不難查證。
如果不是,那做人可不能太CNN了。
樓上的這位,CNN有說錯沒有?列什麼國際鐵公雞榜,砸KFC,這個國度,不是暴民的國度是啥?
樓上的這位,你先替樓主回答「人們『民不聊生』」這句話的出處再說。
CNN現在已經是「無知無恥、戴有色眼鏡的新聞媒體」的代名詞了,居然還有人替它辯護。
鑑於樓上對CNN的感情,那我把「那做人可不能太CNN了」這句話修訂一下。
——「那做人可不能太CNN的卡弗蒂了,更不能太斯通了」,樓上從感情上大概可以接受了吧。
不知CNN對USA的「國家恐怖主義」是怎麼報導的,我倒有興趣瞭解。
我是樓主,當時cctv播的時候,台灣人的原話是「物價這麼漲,讓人怎麼活啊?」,如果我對這句話理解成「民不聊生」有誤的話,敬請諒解。
前幾天,cctv報導在六月4日(很慘,我只能這麼打,我的另一篇關於華文漪的文章,由於沒有這麼打,至今國內朋友都不能訪問)香港有四萬八千民眾,進行燭光晚會。cctv說,那是為了紀念死去的地震同胞。對於這樣的電視台,我已經無法用常規的語言來表示我的敬仰了。
看了樓主的解釋才知道,原來樓主所謂CCTV所說的「人們『民不聊生』」並不是CCTV的原話,而是樓主自己的「理解」。
請問樓主:CCTV沒有說過的話,樓主為何要硬加給CCTV?難道樓主是CCTV的新聞從業人員,CCTV授權過樓主,把經過樓主「理解」的話以CCTV的名義在網上向公眾散佈?
斷章取義、借題發揮、混淆是非、譁眾取寵等等報導手法是CNN等戴有色眼鏡的新聞媒體慣用的伎倆。在我們看來,最近的「卡弗蒂事件」實在不新鮮,89年春夏之交時的「美國之音」就已經無所不用,赤膊上陣過了,中國人民早就領教過了,早就見怪不怪了。
本來麼,「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對於CNN等媒體的伎倆,我們是原本就很「諒解」很「敬仰」的。在斷章取義、借題發揮、混淆是非、譁眾取寵這些方面,CNN們確實已經達到很高境界了。
我誠肯地向這位不知名的網友以及CCTV道歉,因為CCTV沒有說台灣人民生活不好,CCTV說的是台灣人民生活好,是我理解有誤,在此也向幾千萬台灣人民道歉。希望得到這位網友,CCTV以及台灣同胞的原諒,如果我的「斷章取義、借題發揮、混淆是非、譁眾取寵」有傷害到其它任何人的話,一併在此道歉。
我看了樓主的上面的帖子,寫幾句自己的想法。
樓主轉述的台灣民眾的原話是「物價這麼漲,讓人怎麼活啊?」。CCTV對「台灣人民生活」並無評論,那麼樓主的「CCTV沒有說台灣人民生活不好,CCTV說的是台灣人民生活好」這一句從何說起?CCTV評價過「台灣人民的生活的好壞」了嗎?又是樓主的「理解」吧。
當然,樓主家學淵源又兼精通洋務,遠非CNN等媒體的微末道行所能企及。如果樓主自以為能從台灣民眾的一句話裡看出CCTV的微言大義的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不過愚以為樓主的理解是樓主自己理解,樓主的觀點是樓主自己的觀點,無論是CCTV還是其他什麼人或媒體,人家怎麼說的,樓主如果有興趣轉述,只需要把原話轉述就可以了,看到的人會自己分析、判斷的。樓主動輒「中央電視台說」、「CCTV說」的「替央視言」,在網上向公眾散佈,不僅畫蛇添足,還容易造成誤解。以樓主的見識,不至於同CNN等戴有色眼鏡又自作聰明的新聞媒體一樣無聊吧。
以上的言論只代表我自己對樓主「道歉」的理解,不代表其他人和其他事。
原文:不過,據說(又是”據說”)”對人們生活影響不大”,同時,中央電視台說台灣物價指數漲了百分之五,人們”民不聊生”。
我仔細地看了一下原文,為此,我想就此再道歉一次。因為我的原文中用了「同時」兩字,這是有違事實的,因為「據說」的時候,和「央視說」並不發生在真正的同一時刻,就算月份對,日子也不對,就算日子對,小時也不對,就算小時對,分分秒秒總有前後的。再說「據說」和「央視說」都是電視台放的,真正的被採訪人員到底是什麼時候說的,我並不知道。
所以,我需要再道歉一次。這次,把全世界人民都扯進來吧,我向全世界人民道歉。
我看樓主是吃飽了撐的,你也有空。
的確說「民不聊生」了,而且是在CCTV播放的,鏈接在:http://news.cctv.com/special/C17274/01/20070807/110860.shtml
非常欣賞你的美食文章,買了好幾本分贈舊友,都是在吃上多少有點刁鑽的人.我家雖無法和斜橋邵家比,但從前亦是極講究的老式人家,我父親至今不吃肉攤頭上搖好的肉糜.所以,看了你的文章引為同好.
想想邵洵美先生那一代人,多少風流風雅,你跟現在的憤青有啥可理論的,攪七捻三的,不是一路的人啊.有精神多給我們寫點好看的菜話吧.
樓主自己都承認了所謂「民不聊生」是他自己的「理解」。
樓上的這位為了幫樓主讓台灣民眾「民不聊生」,連2007年的新聞報導都搬出來了,正如1999年美國導彈轟炸我國駐南聯盟大使館之後,華盛頓當局解釋說是「誤用過期地圖所致」一樣。
看來樓上這位是深得華盛頓當局的真傳啊,正所謂「運用之妙,存於一心」了。
樓上的小老弟(或者說是樓主的分身吧,發帖時間August 5, 2008 04:06 PM存疑)。
我要是沒記錯的話,邵式軍就是邵洵美先生那一代的人吧,的確是「風流風雅」呀。知道邵式軍是誰嗎?知道盛老三嗎?不知道的話,問問你們家大人去。
另外告訴你一個信息——福州路天蟾劇院隔壁一家書店就有《梅璽閣菜話》賣,折扣打得很厲害,你大可再多買幾本送人。不急,好多本呢。
最後再奉勸你一句「做人可不能太CNN了」,跟誰學,學什麼,走什麼路,前車可鑑。
邵先生,真是抱歉,留了個言不料給你添了點麻煩.平生第一次被人認定是男人,也算是奇特的經驗.
我想《梅璽閣菜話》這本書本來就是寫給小眾的,銷量不佳再正常不過了。如果當今的上海灘有足夠懂經的人曉得一碗本幫紅燒肉到底應該是啥樣子的,恐怕世面上大大小小的飯店一半要關門了。
福州路天蟾劇院我上班路上倒是路過的,這對我來說簡直算個好消息。呵呵!
我原以為樓主是邵洵美先生一脈,故而對樓主文中和他的回帖中對CCTV的評論以及他的評論中透露出的價值取向感到有些詫異。剛才看了樓主的聲明(http://www.yuleshow.com/weblog/2007/09_september/20070903_000744.html),才對樓主家世的大致上有所瞭解,有鑑於此,我不同意樓主文中對CCTV的評論和樓主的價值取向,但對樓主的價值取向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和同情。
我對因「Jane」網民(注1)提及邵洵美先生那一代人而聯想到盛老三(注2)等人深表遺憾,原因同上。
注1:男女皆可稱「網民」。
注2:盛老三不是邵洵美先生那一輩的人,邵洵美先生和盛老三等人不是一路人。
我完全同意「Jane」網民有關「本幫紅燒肉」的觀點,畢竟現在能真正做好一碗「本幫紅燒肉」或「草頭圈子」都是見功力的事。我們上海人把豬大腸都能變廢為寶,更何況是折扣書呢。「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這也是「海派文化」博大精深之處。
到此一遊,旁觀樓上的對話,發現就是有些人(很多論壇也存在)喜歡何時何地都爭個是非黑白出來,死纏爛打,字字珠璣,咬文嚼字,忒沒意思了。還動不動上綱上線,不就事論事,非得扯開去叫別人難堪,無非就是給自己找個台階下。這種人大可不必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