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蘇州錦繡天地,323元,8人,六大二小。上午在藝圃喝茶,坐在茶館裡不通風,熱煞。於是走出去,繞過小池塘,走到假山頂上,有個亭子,涼風習習,甚是寫意,於是坐在亭子裡,拿出電話來定中午的位子。打電話到「大鴻運」,被告知已經客滿,邊上的蘇州人聽說,說「生意哪哼實梗好法?」,後來和他們攀談,推薦了學士街的「錦繡天地」。
手剝筍,我很喜歡的一種東西,甚至在天津,都點了,是江南的東西。
紅香干,「紅」是紅茶的意思,不是辣。
韭黃魚片,紅的是茄汁,不是辣。
這道菜很好,野木耳,黃的是扁尖,木耳脆,扁尖嫩,很好吃。
豆媽也總算吃到白米蝦了,雖然小了一點,但總算吃到了。
蘆筍炒百合,味道一般。
烤鰻,38元,味道不錯,個人覺得撒的這把蔥太失敗。
鴨腳湯,鴨腸繞在鴨腳上,裡面還繞著一塊鴨肝和一片辣椒,這個玩意,在七寶有許多,一般是蒸在電飯煲上,一元五角一隻,極硬,嚼得「牙塘骨發痛」,不料這個湯,是久燉的,把鴨腳燉得酥酥,連用假牙的阿婆都吃得動。
杏仁酥,味道不錯,但不是「酥」,而是「團」,裡面是摻了南瓜的糯米粉,豆沙餡,軟、糯、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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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味LA]高速終點博物館 肇始傳奇金拱門-Historic McDonald’s museum, San Bernardino
叮叮叮,上地理課了。 洛杉磯除了Downtown之外,最熱閙的大概就是San Gabriel Valley了,華人稱之為「聖蓋博谷」,這裡有很多華人區,華人多的地方,肯定熱閙麼。 聖蓋博谷基本上有三緃三橫六條高速組成,分別是南北向的5號、605號、57號三條,以及東西向的60號、10號和210號,這些公路有的是國家級的,有的是州級的,我們以後討論。 在洛杉磯生活,如果你用導航,多半會聽到「Turn to two ten, San Bernardino」,「two ten」就是「210號高速」,「San Bernardino」是210東面的終點。 洛杉磯主要的市面在西部,西部沿海嘛,越往東人越少也越荒涼,等要到和內華達州的地方那已經是沙漠了。210一路往東,終點的San Bernardino離聖蓋博谷的東沿大概一個小時車程,那裡有大片的農田,已經看不到住宅羣了。 那有什麼好聊的?有! 麥當勞的傳奇就在這裡開始! 1940年,麥當勞兄弟把在Monrovia的店遷到了這裡,正式給新店起名為「麥當勞燒烤餐廳」,開始了一段傳奇,雖然它變成快餐店是在八年後的事。 如今,這家店變成了麥當勞博物館。 那個博物館並不大,你想呀,一家普通的麥當勞餐廳能用多大?別用中國的標準來衡量,麥當勞開到中國後才知道,原來快餐店還能開到這麼大的?不過世界上最大的麥當勞現在還是在美國,在奧蘭多,佔地一萬九千平方英呎,然而這並不是一家普通的麥當勞快餐店,而是個主題餐廳,其實就是個大型遊戲房帶著家麥當勞啦! 博物館的門口,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我們賣了一百萬個漢堡」,霸氣吧?一張口就是一百萬個。慢,在2012年的時候,BBC的報導中就說到麥當勞在全世界的員工就有一百五十萬了,一百五十萬員工賣一百萬個漢堡?這還算霸氣? 要知道,這塊牌子是1955年那塊牌子的復刻版,對的,1955年,人家就已經賣了一百萬個漢堡了;到1963年時,麥當勞總共賣出了十億個漢堡;下一個里程碑是1994年的四月十五日,已經賣掉一千億個漢堡了。 到2016年的時候,麥當勞在全世界一百個國家的36900家餐廳中為6900萬人服務,每天,也就是說最多二天,就能賣掉一億個漢堡,這才叫霸氣。 打從麥當勞進入中國的第一天,中國人就立志要在本土開一家能與麥當勞並肩的中國快餐店,然後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如今整整三十年過去了,看來是永遠沒有希望了;倒是另一家洛杉磯本土中國菜快餐店Panda Express,從1983年至今,已經在全世界開了1900家餐廳了。 (這張是1940年的菜單,你可以看出比後面二張1948年的菜單,要貴得多,那時還不是快餐店) 第一家使用「金拱門」標誌的麥當勞並沒有開在這裡,而是於1953年開在亞歷桑那州的鳳凰城,但是不管怎麼說,麥當勞兄弟開的第一家餐廳,後來引入現代化流水生產的快餐店,是在這裡,傳奇由此開始。 Juan Pollo的老闆Albert Okura在1998年花了十三萬五千美元買下了原來的那家麥當勞的地皮,這時那家餐廳已經沒有了,Okura把Juan…
[菲律賓] 颱風鸚鵡虐馬城 無奈先嘗食堂菜
到了菲律賓的第二天,正好碰到「鸚鵡」颱風,雨大得很,根本不敢在街上多走,因為我打傘的技術實在很臭,一上街,全身就濕了。我的「運氣」很好,上週到香港,碰到颱風,掛8號風球,辦公室關了,隔了一週到菲律賓,又是颱風,辦公室提早下班。(更有甚者,我從菲律賓回到上海,結果上海碰到了百年一遇的大雨,此是後話) 說回來,說吃的,那天我沒地方去,沒敢多走,就來到了一家類似「食堂」的店,叫做CNK Restaurant,所謂的「食堂」,就是一大盆一大盆的菜燒好了,然後一勺勺地臽出來裝盆的。 那家店並不大,至少一樓不大,只有五個張小桌子。有兩個櫃檯,一個賣西點,一個賣「中餐」,說是「中餐」,因為那的確和中國菜不多,沒有很多調料的那種的,與江浙一帶的家常菜樣子很像。 這實在是家不怎麼樣的店,論菜,也不過十來個,以炒在一起的雜燴為多,我看排在我前面的那些人,都是點一份菜,要一份飯,外加一杯飲料,我想這樣的店不會貴,就多點幾個,嘗嘗嘛。 我點了三份菜,其中的兩份,我並不知道是什麼,只有青口湯,是一眼就可以認出來的。一個象餅一樣的東西,我問了排在我前面的人,那人說是用蛋和小魚製成的,我吃的時候,只覺得蔥的香氣,並沒有吃出什麼魚的味道來,倒是極咸,一份足以下飯。 另外一盆粉紅色的,就實在不知道是什麼玩意了,我能肯定的不過「植物」一個屬性。甚至在第二天,我把照片給菲律賓的同事看,她們依然「詳」不出到底是啥來。聽我慢慢道來,那東西,從外表來說,像是極大的筍,一如上海人常吃的「水筍」中的大塊,然而口感卻大不相同,那玩意極軟、極酥,卻又有著很粗的纖維,根本就嚼不斷,只能吮吸其中的汁液,然後咀嚼吐渣。味道嘛,由於是和椰漿一起燒的,根本也吃不出原來的味道來。 至於青口湯,就是水煮青口而已,根本乏善可陳,表過不題。這頓飯,包括一杯雀巢檸檬茶,總共195Pesos(28元),倒也不貴,但是和相同水平的上海「藍與白」比,卻是要貴上許多。當然,上海的「藍與白」是極普通的人也吃得起的地方,而這家CNK卻是在CBD供大多數白領光顧的地方,或許,這就是區別吧。 (看看,這雨勢有多大)
美食裝逼文的經典範文
木樨肉,北京人常寫作木須肉,其實錯了。宋張鎡《客有折秋香來桂隱者喜成七言呈以道》詩有云:『半紀移居野水旁,年年嘗為木樨忙。』說的就是『木樨』,實則桂花也,然而北京的木樨肉絕對不是上海的桂花肉,木樨指的是雞蛋,取其色似也。 通常來說,木樨肉都是現炒現吃,但我吃到過一回冷食的木樨肉,不承想竟美妙不可方物,至今記憶猶新,恍如昨日,於事則歷歷在目,於味則齒有留香。 那是1962年的夏天,時與孟元老共事,編輯《匯校本楚辭》。酷暑難當,編輯部有一台老式的搖頭風扇,大家一致同意照顧主編,就給搬到了主編室中,我們一房間十幾個人,個個拿把蒲扇,倒也是一景。主編孟元辛,時六十有四,年過花甲且精力充沛,平易近人,絲毫沒有架子。 有天中午,孟元老特地囑我去陳梓老家中取一函剛從故宮借出的《宋刻本楚辭》。好在陳府離編輯不遠,騎車也就半個小時的樣子,騎得快了反而涼風習習,好不快哉! 到了陳府,與門前的警衛費了一番周折,那時陳梓老擔任文化部長,暫住在總政大院,而我卻剛進單位還沒有拿到工作證,最後還是給編輯部打了電話,才讓我進去的。 陳梓老的二公子陳傑夫(元稟)與三公子陳爾東(元啟)都是我的學長,我們在排練莎劇《哈姆雷特》時傑夫正在追求扮演歐菲莉亞的葉辛如,時常來我們劇社探班,也給出了不少的藝術指導,真正是受益匪淺;至於爾東,當時擔任校刊的主編,我也給他投過幾次稿,與二位都算是舊識了,葉辛如畢業後嫁給了開國將軍杜大力之子,那是後話了。 陳梓老見到我很是高興,說書已經叫駕駛員送去出版社了,與我正好錯過。陳梓老問了我一些出版社的事,我也說了一些青年編輯的生活需求,相談甚歡。我知道陳府從不留客用飯,遂起身告辭,誰知陳梓老定要留我吃飯,由於他已吃過,便喚家中保姆給我另備一份。 時日久遠,別的菜餚都也記不清了,倒是有盆木樨肉,讓我終生難忘。菜是裝在一個白色的淺盆中的,量並不多,但看著很精緻,木耳黑中透亮,黃瓜也相當精神,雞蛋攤得很碎,沾了不少的油水,正應了金朝蔡松年的 《江城子 公有詩八尺五湖明秀峰,又云,十丈》詞所云:「 留取木樨花上露,揮醉墨,灑行雲。」之意。 菜很入味,汁水浸透了食材,酸香甜美,齒頰留香,與溫熱的米飯搭配食用,很是落胃。我向廚娘打聽其中的訣竅,原來這盆木樨肉是昨晚炒就備下的,因此才會吸透了湯汁,真是神來之筆。 這道菜,我家中後來也仿製過幾次,隔夜炒好後放到第二天中午再吃,雖然鮮美,惜拙荊乃江南人士,終不諳燕府佳餚之髓,總是與陳梓老家中的木樨肉差上那麼一口氣。 如今孟元老和陳梓老均已作古,音容笑貌,即如眼前。陳梓老辭世之後,那位廚娘亦不知所終,真正令人扼腕。 ———————————————————————————- 這篇文章怎麼樣?是不是很有「似曾相識」之感?學會方法,你也寫得出來,待閣主逐一揭秘: XXX,就是YYY。某朝某人《某詩(詞)》有云:『XXXYYY』說的就是『YYY』,…。——起文,先點題,一家要引經據典,引用詩詞,越冷門越好,千萬不能「紅燒肉是上海人最喜歡喫的東西」,完了,立意就不高。 通常來說,XXX都是XXX,但我吃到過一回YYY的XXX,不承想竟美妙不可方物,至今記憶猶新,恍如昨日,於事則歷歷在目,於味則齒有留香。——第二段,介紹食物,一定要點出自己喫到的與眾不同。 那是1962年的夏天,時與孟元老共事,編輯《匯校本楚辭》。——稱呼老先生,ABC先生,一定要用「AB老」,用「A老」者,俗不可耐也。「共事」者,一扇門進去,就算共事。 酷暑難當,編輯部有一台老式的搖頭風扇,大家一致同意照顧主編,就給搬到了主編室中,我們一房間十幾個人,個個拿把蒲扇,倒也是一景。主編孟元辛,時六十有四,年過花甲且精力充沛,平易近人,絲毫沒有架子。——這段其實就是編輯衹有一檯電風扇,被主編霸佔了。 有天中午,孟元老特地囑我去陳梓老家中XXX。——好一個「囑」字了得,若不用「囑」,可以改用「托」。 好在陳府離編輯不遠,騎車也就半個小時的樣子,騎得快了反而涼風習習,好不快哉!——別說單位派車了,連坐公車都不能報銷,所以衹能自己騎車去。 到了陳府,與門前的警衛費了一番周折,那時陳梓老擔任文化部長,暫住在總政大院,而我卻剛進單位還沒有拿到工作證,最後還是給編輯部打了電話,才讓我進去的。——剛進單位的毛頭小子,還在試用期。 陳梓老的二公子陳傑夫(元稟)與三公子陳爾東(元啟)都是我的學長,XXXXXX,與二位都算是舊識了,葉辛如畢業後嫁給了開國將軍杜大力之子,那是後話了。——稱同輩,一定要號(名)同寫,顯得親近,表示自己是連名帶號都曉得都能稱呼的,最後再補充另一個名人,似乎與自己也有關係。 陳梓老見到我很是高興,XXXXXXX。XXXXXX,相談甚歡。——一定要「見到我很是高興」,一定要「相談甚歡」,切記切記。 XXXXX,誰知陳梓老定要留我吃飯,XXXXXX,便喚家中保姆給我另備一份。——「定」字,又是神來之筆,若不用「定」,可改成「硬」;「喚」字亦佳。 時日久遠,別的菜餚都也記不清了,倒是有盆XXX,讓我終生難忘。菜是裝在一個白色的淺盆中的,量並不多,但看著很精緻,XXXXXX,正應了某朝某人的 《某詞》所云:「 XXXX。」之意。——再次點題,前文引詩,這裡就要引詞了。一定要「量少而精緻」,量並不多,事實上因為是昨天的剩菜。 菜很入味,汁水浸透了食材,酸香甜美,齒頰留香,與溫熱的米飯搭配食用,很是落胃。我向廚娘打聽其中的訣竅,原來這盆木樨肉是昨晚炒就備下的,因此才會吸透了湯汁,真是神來之筆。——冷菜溫飯,因為都是喫剩下的。…
想吃,誘人啊
想吃,誘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