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寫作

論語再裁之四 學做一點家務

  學了,去做,做成功了,就很開心。這就是論語所說的「說」,這是一個通假字,表示在這裡「說」就是「悅」,發音一樣,意思也一樣,喜悅的意思。那什麼是喜悅?如何才能喜悅呢?

  我是一向建議大家教小孩子做家務的,從小做家務長大了才有動手的習慣和膽量,從來沒有洗過碗的小朋友,不可能一進實驗室就會洗試管;連個燈泡都不會換的人,你千萬不要指望他能裝起一台電視機來。

  我有一對朋友,男的是電腦網絡主管,女的是護士,兩人都是家中的掌上明珠,自小嬌生慣養,天天嚷著要獨立。後來,他們結婚了,明正言順地搬出去成立一個新家庭,兩個人都很開心,終於擺脫了父母的束縛。然而好景不長,這兩個家夥都不會洗衣做飯,十幾二十天後,兩個人紛紛逃回父母家中,還要父母幫著承擔家務。

  有人說,家務是給逼出來的,小兩口什麼都不會,可事總要人做,慢慢地就會逼出來了,這話倒是不錯,然而逼出來的「學」與「習」,只會有怨言,不會有喜悅的心情。一件事,總要去做,如果自小就會,做起來得心應手,必然喜悅;要是趕鴨子上架,手忙腳亂,還能不生怨恨厭惡之心?好好的家,有了怨恨厭惡,就危險了。家務,是日常的事,逃也逃不開,避也避不掉,每天都要怨恨厭惡一回,人怎麼會開心呢?

  其實,逼出來的家務,根本不頂用。有個小孩子,從小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書讀得不好,衹能去參軍,兵營兩年,什麼都學會了,可是一復員,老娘又把家務全攬下了。再過幾年,他還是什麼事都不公幹。為什麼?因為他從來沒有過做家務的喜悅。

  家務是這樣,大學問也是這樣,學了,要習,而且要開開心心地去「習」,「習」出喜悅來,否則,不管是家務還是學問,都成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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