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小事]煙花之一
「有人」在網上發起了一個投票,題目是美國與中國的治安孰好?結果引起軒然大波,起因是「民投」結果大家認為美國的治安比中國好,這不是「有人」一開始想要的結果,於是「有人」犯了錯誤,想要做點什麼來挽回這個面子;結果「有人」忽發奇想,把這個結果怪錯到某知名記者身上,說是由於她轉發了那個投票後,發生了逆轉,言下之意是這位記者操緃了投票。 然而有趣的是,這位記者當時正在微博「關小黑屋」,根本不可能來轉發投票,然後麼就是道歉什麼的了,這些我都不管,我想知道的是如果那位記者要是當時沒有被禁言,是不是結果會變成「公知操緃投票」呢? 其實,開放投票就要接受投票結果,這不是邏輯嗎?本來,這種事,就不是投票說了算的,這衹要拿數據一比就知道結果了;二國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人數、二國的上訪人數,一比就知道結果了。打個比方,一碗大的拉麵與一碗小的拉麵,哪個更能喫飽人,本來很簡單的問題,拿食材的重量一比不就出來了?可你偏偏要投票,投票表示喫面的人「覺得」哪個更飽,那真要投出「人們『覺得』小碗更飽」,你也得接受。 這是個「覺得」的事情,簡單說就是不講道理的,我就「覺得」美國治安好,從一件小事說起。 我所住的地方,晚上再晚你都敢單身上街,我們這裡的食雜店從早上六點開到晚上十一點,有時突然晚上想買點東西,單身姑娘步行去買,絕對沒有問題。這樣的城市,一年都沒有什麼案子,每有風吹草動,就是個大案。這不,去年本市就破獲了一件大案要案,你還別不信,那是由「臥底探員」冒著風險才破的。大到什麼地步?用新聞上的話說「detectives seized hundreds of dollars worth of illegal fireworks, arresting two of three men」,譯成中文就是「探員掌握了案值數百美元的非法煙花買賣,逮捕了三人中的二人」,仔細看新聞,所謂的「數百美元」其實是「400美元」。 400美元的煙花非法買賣,乖乖,真不得了!上海的任何一輛賣煙花的黃魚車,都不止這些煙花吧?哪怕放到十年前,一黃魚車的煙花也不止400美元吧?這在我們市,就是重案大案要案了,就被嚴肅處理了,你要問我「覺得」哪裡治安好,我覺得我們市很好。 慢,美國也放煙花?美國不是很講環保的嗎?美國人就不怕pm2.5值變高了?美國人不但放煙花,而且非常喜歡放,他們過年不放,國慶節放,據美國國家礦物局的資料,美國每年要放掉三萬美噸的煙花,對於一個結婚訂婚出殯死人都不用放炮仗的國家,算是很大的量了。至少洛杉磯人很喜歡放煙花,好像也不怕pm2.5,在今年的獨立日晚,就有幾十幾處大型的煙花秀;向來逃不掉的「玫瑰碗體育館」、好來塢、長灘等都有煙花表演,至於普通民眾,更是買了自己放,誰家沒有小孩子呢?有哪個小孩子會不喜歡煙花呢?美國人喜歡到什麼地步,在大洛杉磯地區,從獨立日晚上七點左右開始,一直要放到十一點多,此起彼伏,爭相鬥艷,要知道,八點才天黑呢! 那麼,美國人的煙花是哪裡來的呢?癈話,當然是買來的,每當獨立日的前幾天,大約一週到十天的樣子,在允許燃放的城市,就會在大商場前的空地上搭起賣煙花的棚來。我們知道,我們平時所說的洛杉磯是由五個郡的二百多個城市組成,這些城市每個都有自己的規定,比如我所在的城市因為靠近山,所以是整個城市嚴禁燃放煙花的,連小小孩玩的「安全煙花」也不行。有的城市呢,一半可以放一半不可以,比如210公路邊的Azusa,一個小小的城市,靠山的地方不能放,學校和公園不能放,照圖比對就是。 TNT Fireworks是美國最大的煙花經銷商,名字起得可真夠霸氣,TNT,炸藥呀!他們的目綠很好玩,每個煙花旁都有個二維碼,大家衹要用手機一掃,就可以看到煙花的效果,然後決定買哪個,很方便。價格呢,照美國人的收入,也不貴,不過美國人家孩子多,所以衹能買大的大家一起看,要是每個孩子都買些小的,有可能要花更多的錢。 雖然我們市不能放煙火,但因為沒有遮擋,看得一清二楚,最好的是,在現場看,頭擡久了脖子酸;可在家中看,三樓的陽臺上擺好了桌椅啤酒,簡直就是VIP看臺。我們市沒人遛狗不牽繩,沒人在車庫中洗車(我們市不允許),沒人偷狗偷貓,沒人亂穿馬路,沒有黑車,你問我「覺得」安全嗎?是的,我覺得很安全。 看煙火,有能感知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