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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再裁之一 論語和聖經
學而第一共十六章 論語是中國儒學的一部大經,過去讀書人要讀「十三經」,比「四書五經」還要多,衹有這十三份教材,才能稱之為經。經,說得簡單一點,就是經典;說得嚴重一點,就是「圭旨」。讀書人不容許對「經」的本身產生懷疑,「經」本身的字詞也必須通過有關部門來裁定,讀書人能做的事,只對對其加以註解,說白了,就是把自己的理解和心得體會寫出來。於是,你也注我也注,在日本學者林泰轉博士的《論語年譜》中就提到三千多種關於論語的著錄,當然還有許多遺漏的以及在林博士之後的著錄。 儒學,在中國已經近似於一種宗教了(或者說曾經近似於一種宗教,現在的事說不得了),因此也有人稱之儒教,教神當然就是孔子嘍,還有陪祀的亞聖等人,以後都會說到。儒教和佛教以及其它所有宗教一樣,也要唸經,念的就是先前說到的十三經,到了宋朝的朱熹,把禮記中的《大學》、《中庸》兩篇拿出來,與《論語》和《孟子》放在一起合稱「四書」,而《易》、《詩經》、《禮記》、《書經》和《春秋》則稱為《五經》,歷史上各個不同時期的五經稍有區別,以後有機會再說。 我們現在讀的四書五經,基本上經過宋代朱熹的考訂後便已定型,每本「經」有幾篇,每篇有幾章幾節,如何句讀,都做了嚴格的規定。雖然其中還有許多可以推敲的地方,但衹能做存疑,而不能去改變章句的本身了。《論語》也分為篇和章,在我們用現代語文的觀念來看,更應該稱之為章與節才對。 美國有部電影,叫做 Mission impossible ,片中的主角由於翻看聖經時受到啟發,揭露了一個大陰謀。聖經是天主教、基督教的經典,到教堂去聽佈道,經常可以聽到「《馬太福章》第四章第十五節」或者「《出埃及記》第九章第八節」之類的說法,就這是「經」的引用法。 《論語》也是這樣,許多版本的《論語》都會在篇名下註明該篇共分幾章,有些版本的論語在章與章之間用個大圓圈標註,以示明白;有的則乾脆標明這是該篇的第幾章,我們也採用篇號、章號標明的方式,以求翻閱起來更方便一些。 這是《論語》的第一篇,有的本子也作《學而篇第一》,因為這是題目,不是《論語》的本身,所以還是有這些區別,至於經典的本身,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子曰」、「詩云」,於版本上的變化很少(但也不是沒有)。 《論語》的篇名,一般都是該篇章句第一句中的一個實義詞,這是古代分隔文章定名的一種方法,有時衹是為了好記,並不表示實際的意義,這點有些像戲劇中表示唱段的方法,如「梅蘭芳的『看大王在帳中和衣臥』」或是「《打漁殺家》的『昨夜喫酒醉』」都是用該唱段的第一句來指代。
哭泣的遊戲 上篇 第一部
我又遇到了亞當。不,確切地說,我又遇到了他身體的一部分--一根肋骨,忽然卻在我眼前幻變成了許許多多的肋骨。 亞當真是個精明的商人,因為身上多了一根肋骨,左右便不對稱,用廢物去換尤物,實在是再合算不過。 不過,亞當頗有些強姦民意,他代表了所有的男人,可他憑什麼保證所有的男人都願意用肋骨去交換這樣的一件東西呢?或許有的人想換幾包香煙;要不,換幾張美元也行啊?但亞當終於做成了這筆交易,他一定拿了回扣的。 於是,我總算想通了,在衹有兩個人的時候,難道在上帝和亞當中選舉一個代表男人?無疑,亞當先上了上帝的當,接著所有的男人上了亞當的當。 我試著把「上帝」和「亞當」兩個詞拆拼起來,發現就是「上當」,以此我斷定,上帝造亞當就是為了騙人的。 亞當的確被騙了,和上帝打交道,怎麼會佔便宜呢?上帝要世人信他,理由卻是有朝一日要審判他們,要數落他們的罪,要他們付出信仰的代價。 亞當終於被騙了,他連「樣品總比成品好」這個淺顯的道理都不懂,憑什麼就拍了板呢? 也許,亞當是個「重色輕友」的家夥,他見到了夏娃,便賣了天下的男人。 哦!我懂了,一定是因為夏娃太完美了,完美得亞當認為即使比夏娃差的,就是差上一千倍,一萬倍,也差不到哪兒去。所以,他被騙了。 我沒見過夏娃,但從亞當如此之久沒有露面來看,夏娃的確差不到哪兒去。 我已經好久沒見到亞當了。不過,大概是由於我不肯聽他的話,或許是因為我看破了他的交易,他老是在我耳邊說:「去死吧!」他還製造一個又一個機會,讓我被殺或者逼我去自殺。 是的,亞當一點兒也沒說錯。死,是我的願望,也是我畢生所追求的。 然而,我卻從沒對任何人說過,因為這世上的人每個都希冀能夠救上一條命而名傳千古,上電視登報紙自然不用說;萬一救人而死了,還能追認加封,於是也就死而無憾了。 這樣的話,我一旦告訴某人我要死,他不得一天到晚都跟著我?他一定打心眼裡渴望我自絕於人民,同時他也希望我會找一個容易制止的方法。比如,當我臣在一條廢棄的鐵路上,他一定會大喊「救命」,等人來多了,他會找根棍子把我打昏,然後把我拉出鐵軌,他便成了英雄。 我再死與否,已經同他無干,除非我打算從一樓的陽臺往下跳,他說不定還會救我一次。 然而,熟知我卻不會自個兒去尋死。如果死是這麼容易得來的,便沒有了死的價值,死一旦偏離了它的本義,便是我所不屑的。 更加,我還不能死,我還沒有找到我的肋骨就死,豈不是輸了我在世時最大的一場賭博,我能瞑目嗎? 凡是神聖美好的東西,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於是,我要用我的追求和青春去交換死。 由此,與其說我在找一根肋骨,還不如說我在找死。 我遇到了一根肋骨,我不敢肯定是我的那根,但總的來說,不會。 我沒有她那麼漂亮,她的頭髮梳成一個髻,高高地頂在頭上,大眼睛,薄嘴唇,穿著條寬鬆褲,一雙布鞋更顯出她的別緻。她長得並不高,玲瓏剔透,正是我喜歡的那種。所以,她不會是我的那根肋骨,因為我不會喜歡我的肋骨,正如我痛恨我的肝和胃一樣。 然而,更主要的是,我身上的每一個零件,每一個器官對我都是如此之好,任憑我百般虐待,也毫無怨言,依然任勞任怨,鞠躬盡瘁。反正,它們絕不會對我如此的凶。 第一次和她搭訕是在我三年級剛開學的時候,那時,盛夏已過,金秋未到,滿眼儘是一派生氣,我趁興到一年級去找她的同學,見到了她,便問她的芳姓大名。 因為,我早就看上了她,就在她來報到的那一天,我在走廊第一次看見了她,便故意撞了她了一下,她沒有睬我,自顧自地走了。 那天,我就看上了她,所以,設法認識了她的同學。 她的同學就坐在她的前排,我就能和她說話了。可是我沒有如願知道她的名字,還被她痛罵了一頓,從教室的後排被罵到前排,直到被罵到出了教室。 我沒有哭,也沒有生氣。因為我早習慣了,亞當總是找些女人來折磨我,讓她們抽空殺了我抑或是逼著我去自殺。哼!我才不會意氣用事,和她罵個明白,枉自空費了體力,粹不及防地被亞當殺死。 再說,她的辱罵如果和我母親的相比,那真可謂是甜言蜜語了。 我終於打聽到她叫葉舟。 她必定是亞當派來的殺手,我發誓我再不會睬她。…
哭泣的遊戲 上篇 第二部
記得當年,我是背著一個登山包,放著我所有的日常用品,走進「彙棺」的。 我記得那是初夏,夕陽照在我的臉,在「彙棺」的牆上第一次留下我的影子。那時的「彙棺」,衹有一隻搖搖晃晃的大桌,幾張破椅以及一張睡上去就會響的床。 現在好多了,「彙棺」裡多了十幾隻紙箱,這些紙箱裡那是書,那些書有一鬥是我在兩年裡新買的,還有一鬥是父親陸陸續續地從家裡「偷」出來「還」給我的;書實在太多,我給紙箱編上了「天地玄黃,宇宙洪荒……」 那些書都是我喜歡的,除了音樂方面的,我幾乎每一門學科都有幾本,但我最多的還是算命的心理學和行為科學的書。 我很喜歡知道別人的事,喜歡知道別人會發生什麼事,我更喜歡揣摩別人的心思。 不過,有一個人的心思是我不用去猜的,他是楊奕,他想什麼就會告訴我什麼,從來不用我去問,我去猜。 還有一個,是我永遠也捉摸不透的,他是亞當。我只知道,他想殺了我,沒有間斷地來暗算我,派出許許多多的殺手來刺殺我…… 現在,他的殺手又站在了我的面前,我不想再和她糾纏下去,我想立刻地擺脫她。 於是把我紙盒裡的東西都倒在桌上,背著她看著窗外,冷冷地說道:「查吧!以後少了東西,可別怪我!」 「哼!讓我瞧瞧!」我聽見她正在翻著那些東西。 我轉過身去,看著她的手,免得她賊喊捉賊,偷了我的東西。她的手非常漂亮,手不大卻有非常修長的手指,是很纖細那種。那雙漂亮的手正在翻著一本《列子》,她抬起頭來,看了我一眼。 我一把搶過那本,緊緊地抱在胸前,我恐怕她撕了那本來逼我自殺,叫道:「這是我的!」 我掏出了鑰匙,扔在桌上說:「工作日誌,稿紙都在這兒了,這兩把鑰匙是門和這張寫字桌的,咱們兩清了!」 她兇狠地盯著我,一定在想如何再論我一下或者如何再給我一個打擊,果然,她對我說道:「你們主編的架子倒是真大,派個文盲交接班。」 我朝她笑了笑,我實在感到好笑,在這個學校裡,還從來沒有一個女人敢對我如此說話。 「我會讓你付出代價的!」我在心中罵道,只聽她也罵道:「滾吧!」 「我再不會進校刊編輯部,再見!」我把桌上的東西都擼到了紙盒子裡,轉身走出房門,走了兩步,我忽然覺得有句話需要向她說明,於是又推開房門,把頭伸進去,對她叫道:「再見的意思就是我再也不想見到你!」 「去死吧!」她大聲叫道,隨手拿起桌上的書朝我扔來,我急忙往後躲,不料,卻把下巴重重地磕在了門上。 那一下簡直撞斷了我的喉管,我摸著喉嚨在門外乾咳了幾分鐘,才感覺到稍微好一點;那個女人真卑鄙,要是我一下子撞死了,她便可以到亞當那兒邀功請賞了,而且,她還可以全身而退,論我一個自殺什麼的! 編輯部落到了這種人的手裡,看來氣數是該盡了!我很釋然,但同時又有些氣憤,那氣憤來自於我的嗓子,在緊接著的日子裡,我衹能靠著手勢和別人交換意見,我不能說話。也許是葉舟要我牢記她,她給我的嗓子造成了一個撕心裂肺的疼痛,這種疼痛伴隨了我幾天。 我不會忘了她的,她說的那句「去死吧」科和亞當一模一樣,亞當的殺手們是我不會忘了的。 我要好好報復她,報復她們,還有亞當。於是,我常常站在教室的窗前,望著她的背影,她從操場的那頭走過來,我的便也繞著操場轉,我扶著花盆,以便推下去正砸在她的頭上,可她總會在最關鍵的時候抬起頭看我,使我產生一種犯罪的恐懼,使我臉紅心跳立刻把頭縮進窗去。 她逃過了一次又一次,我甚至責怪起自己手太軟了。我有很多機會的。是不是我有點憐香惜玉了?我搞不懂,也不想弄懂,因為我立刻就要下鄉學農了。 星期六下午放學的時候,楊奕來了,他是來祝賀我即將去受苦的;既然,他如此看得起我,我衹能請他到」甜妹妹酒吧」去喝些酒。 「沈睫打電話給我,叫我通知你,她打算搞個文學沙龍」,楊奕坐下就對我說,「她叫我問問你的意思。」 我摸出一張五元的票子放在桌角上,對服務員說:「小姐,兩杯酒!」 「哪種?」 「歐陽!我要最好的!」楊奕對我叫起來。 「給他最便宜的!」我敲著服務員的銀托盤說。 「哦!你就是歐陽?」那個服務員拿起錢說道,「我有個朋友非常崇拜你!」…
 
					
太好了,非常實用,正在學寫繁體字,繁體字是文化的寶庫啊。。。
要練字,好聞的墨香,大大大的書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