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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看得挺久的,可能是因為寫得太好了不捨得讀完,也可能是是寫得太差讓我沒有動力一口氣看完。馬伯庸的《長安十二時辰》我就是每天各花四個時辰,三天看完的。
我讀書很慢,特別是章回小說書,我是每個字都看,都要讀懂的,讚賦詩詞歌,我都是不跳過的,自然就慢了。不過,近來有所進步,因為英文書沒有那些東西,讀起來流暢得多。
我本來呢,是不讀暢銷英文小說的。一來,從亞馬遜買了寄到中國要很久,拿到的暢銷書已經變成滯銷書了;二來,我總覺得暢銷書是沒有「深度」的,是給「低級」讀者看的。
現在收回這「一來」、「二來」,重來。一來,我年紀大了,不想總讀有深度的書了,同時我自己的書也成暢銷書,我的讀者可都是「高級」的;二來,我現在在美國了,別說賣暢銷書當天可到,就是到overdrive借Kindle電子書,也衹要按上一二下即可,overdirve的主頁就是《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排行榜。
我就是在overdirve上借別的書看到排行榜的,在排行榜中選了二本書,一本就是這個Lee Child寫的The Midnight Line;另一本是Dan Brown的Origin。
先讀的這本,斷斷續續的,期間還看了幾本別的書;很奇怪的事,我衹會在週末讀本書,以前沒有特定時間讀特定書籍的習慣,人是會變的。
這本書的故事其實很簡單,說的是一個做過憲兵的西點軍校畢業生,一個超級健壯的大個子,單身好像還居無定所,無房無車無手機,厲害吧?
在看完這本之後,我去網上看了一圈,結果發現原來這是個系列故事,主人公就是這個大個子Jack Reacher,已經有二個故事給改編成電影了,阿湯哥演的「大個子」,很難想像。向來號稱「爛片雷逹」的我,居然有了二部電影都不知道。
我讀的這本,是故事中最新的一本。大個子在一家舊貨店發現了一隻西點軍校的校戒,看尺寸是個女人的。大個子同為西點畢業生,深知西點人不到走投無路是不可能讓校戒離身的,一定是出了重大的「不好的事」,所以他有了深深的「使命感」,要去找到這個人……
「使命感」三個字是我用的,書中沒有出現,衹是用他的行動,展現給讀者,讀者感受到的。
在他尋找那個女人的同時,有一位來自芝加哥的前FBI僱員現私人偵探也在尋找她,他是受了這個女人的孖生姐姐之托而來的,後來這位姐妹也來了。
於是他們三個人在懷俄明州的一個小地方展開了調查,找來找去;要尋找的那個妹妹派三個牛仔找到了他們,把他們帶到自己的住所。
夠爛吧?這故事是真的很爛,然而文筆很好,對事態、對心理的描述都是於平淡中現驚奇的寫法,還是很值得一讀的。
書中有這樣一個情節,DEA(美國輯毒局)有位年輕官員要求主人公交出那位妹妹來以指證一個處方藥販子,主人公告訴他如果讓媒體知道,報紙上頭版會出現並列的二張照片,二張都是臉,一張是美艷的姐姐,另一張是受盡戰火畸形恐怖的妹妹,到時,美國民眾不但會支持妹妹濫用藥物,甚至會覺得DEA多管閒事,而主人公不告訴那位官員關於妹妹的細節,正是為了保護美國政府。
主人公是位退伍的憲兵,有著很強的軍人榮譽感,書中多處可以體現。本來我以為故事會以主人公與主女角相擁而吻結束了,但事實是我太天真了;故事還沒結束,他們就睡到一塊了,不過衹睡了一個晚上,就告別了,故事也就結束了,可能是為了下一本而鋪墊吧。
這倒好,追劇還不夠,還要追小說,去年已經追了好幾本Robert Ludlom的covert-one系列了,難道今年還要多加個Jack Reacher系列?
對了,《國土安全》(Homeland)終於要回歸了,2月11日第七季第一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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