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視,有一個節目介紹雲南和緬甸風俗的,說到騰沖地區的特產之一——紙傘。說是「傘」字「四個人」(「五人合傘,小人全仗大人遮」乃是名聯,編導水平可見一斑)是人丁興旺的象徵,而「紙」又是「子」的諧音,有「早生貴子」之義,所以當地姑娘出嫁都有兩把紙傘做陪嫁。
真是地域不同,風俗各異啊,要是在上海,別說陪嫁中萬萬不能有傘,就算朋友之間,也不能以傘贈人,別說上海人,就算當年許仙白娘娘,那一出也叫「借傘」而非「贈傘」。
上海話中,「傘」與「散」是同音的,是個不吉利的詞,因此朋友之間是絕不送傘的,情侶之間若是以傘為贈的話,多半是「分手」的暗示。「扇」和「散」的音也很近,且扇子可以扇涼熱情,搧開團圓,所以朋友、情侶之間,也萬萬送不得扇子。
上海人是看重「禮物」的,所以送禮之前會仔細考慮,其中的講究不少。
鐘,就不能送人,不管是銅鐘、鐵鐘、電子鐘,一概不能送人,因為「送鐘」和「送終」是同音的,莫名其妙地送個鐘給人,豈不是討打麼?
有人調侃我,說鐘錶廠效率不好,發鐘以充數,賣又賣不掉,只能送人,可又有我說的不能送人,叫人如何是處?
我告訴他,硬要把鐘送掉,也是可以的,只要同時搭配一本書就可以了,此禳解之法亦是諧音,「有書有鐘」猶「有始有終」也。
刀劍以及任何「凶器」也是不能用來送人的,過去上海人旅遊,總是周邊地區,雖然上海也有張小泉,但上海人更相信杭州的張小泉,每去杭州,總要帶些小剪刀之類的回來,雖則送人,但總要受者拿個「一塊兩塊」錢出來,權作「買下」,授者沒有了「拋贓陷害」之嫌,受者也沒有「借刀殺人」之機。
鏡子不能送人,除非是公認的大美女。上海人常說「去買塊鏡子照照」,表達的意思是「好事沒你的份」或「你的形象不配」。因此,但凡說到鏡子,總是要人「自家照照」的,除了那些自信心爆棚的大美女,附帶少許整天顧影自憐的小美女,一般的人,是不可以贈予鏡子的,否則就是嘲人不配也。鏡子不能送醜人,同理,梳子也不能送禿頭,鞋子不能送蹩腳之人……
再來說說探望病人時的送禮宜忌,在上海,「蘋果」和「梨」是絕對不能送給病人的,前者與上海話中的「病故」一模一樣,而梨在上海話中叫做「生梨」,與「生離死別」的「生離」也是發音相同,病家若受此兩物,不吐血才怪。
如果病人剛動過手術,依俗是不能送「雞」的,因為迷信傳說雞的嘴是尖的,會啄破傷口,不過依照現代醫學的研究,據說這個說法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如果探望孕婦的話,麝香當然不能送,那可是要吃官司的,另外橘子也不能送,上海話中「橘」與「蹶」是同音的,對,就是「一蹶不振」的「蹶」字。「蹶」是什麼意思呢?是「竭盡、窮盡」的意思,「蹶子」者,「絕後」也,咒人家生不出兒子,你想想,送橘子的後果有多嚴重。
逢到紅白喜事,以前興送幛子(綢緞被面),如今一律以錢代之。喪禮時,弔唁者送給喪家的錢,叫做奠儀,上海人認為必須是單數。比如一百零一,二百零一之類,蓋「好事成雙」,所以衍生出了這個「哀事成單」的說法。
(寫於200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