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來無事,查Google玩,這回查的詞是「家私」,我聽許多人的嘴裡說「家私」、筆下寫「家私」、甚至大街上的廣告,也比比是「家私」,我就好奇了,因為這個詞有涉「隱私」,並非常用詞,怎麼一下子鋪天蓋地,全是「家私」了呢?「家私」就是「家產、家財」的意思,元無名氏 《鴛鴦被》第一折:「自從俺父親往京師,妾身獨自憂愁死,掌把著許大家私,無一個人扶侍。」,《西遊記》第六十回:「那公主有百萬家私,無人掌管。」特別是蘇州彈詞《玉蜻蜓》,整天就是「金家八百萬家私」,說的都是財產、銀兩,怎麼現在的上海人,整天把家產掛在嘴上了呢?
Google查下來,「家私」有493萬條結果,讓我們看看都是些什麼,有「家私圖案」,有「国际家私裝饰业(香港)协会」,難道有人把「家產」拿出來「現寶」的?難道還有人要把「家產」拿來裝飾一翻的?怪哉!
其實也不怪,仔細看一下,這四百多萬條的「家私」,除了極個別之外(我猜的,仔細地看了幾千條,並無例外)是「家產」之意外,絕大多數表達的都是一個詞——「家具」。
「家具」很簡單,就是「家用的器具」,窮人家的家具,粗木俗料並不值錢,所以成不了「家產」,富人家的家具,紅木雕鐫,但富人家有的是錢,也不把家具算在「家產」裡,所以「家具」並不是「家產」。
那麼這「家私」是如何成了「家具」的呢?說來話長。
以前,大多數人是叫「家具」的,上海人則叫做「家什」,上海話中,「家」有兩個發音,一個發音有點象普通話的「加」,平時所說的「家庭」、「科學家」,都是這個「加」音。
另一個音,如普通話的「嘎」,「張家姆媽」、「李家好婆」、「程家橋」、「龔家宅」(後兩者為上海西區地名)發的都是這個「嘎」音。「家什」的「家」發「嘎」音,而「什」的音與普通話中「桑」的音相近,連著讀就是「嘎桑」。
過去上海人結婚,「家什」是一個成婚條件,男方至少要準備「三十六隻腳」,所謂的「三十六隻腳」,是有標準的,分別是一隻方桌、四張椅子、一隻五斗櫥、一隻大櫥,當然床是少不了,還要外加一隻夜壺箱(床頭櫃),這樣的話,總共三十六隻腳,如今看來,這些都是生活必需品了,然而在六七十年代,這些東西都必須要靠證明才能買到,有些人,弄不證明,或者弄到了證明也買不起的,就拖上三四好友,在弄堂裡做木匠,自己做,上海人叫做「做家什」。
除「三十六隻腳」之外,還時興「四十八腳」,這多出來的「十二隻腳」,就沒有標準了,有文化講情調的,要外加寫字桌、書櫥和梳妝台,追求時髦的則要兩隻單人沙發外加一隻三人沙發。那時的人手很巧,許多人家的沙發是自己做的,先用木頭搭一個框,釘上帆布條,固定上彈簧,塞上棕,覆以棉花,再包以沙發麵子,最後,巧手的媳婦還要做個沙髮套,把沙髮套起來,那裡的家庭沒有洗衣機,洗沙髮套可是件苦差事,於是又墊上坐沙發佈,把手上墊著扶手巾……
這樣的沙發,許多人家都有,過了十幾二十年,到了九十年代,許多人家搬新房,就換了新沙發,把舊沙發扔掉時,很多人依依不捨,因為那沙發做得實在很牢,用了那麼多年,依然「牢壯」(滬語「結實」的意思),取下沙髮套,還向新的一樣,只是款式已老,只寸又大,與新房格格不入了。
話還得要說回來,「家私」怎麼會是「家具」的呢?說來真的話長,「家具」兩字,有人寫作「傢俱」,此時「俱」是一個異體字,也就是個「不規範漢字」,而居然「俱」還有一個異體字,寫作「俬」。這個字,以前是不用的,不過香港人一直用,他們不寫「家具」,而寫「傢俬」。「傢」也是個異體字,兩個異體字,在「出口轉內銷」後,內地的人們以為是繁體字,心想,把「單人旁」去了,不就是簡體字了嗎?於是,硬生生地創造出了「家私」一詞,與本文開頭說到的表示「家產」的「家私」同樣寫法,只是巧合而已。
「家具」、「傢俱」、「家俬」和「傢俬」在Google中的詞條分別是9070萬、523萬、48萬和493萬,雖然「家具」仍是「正統」,仍然佔有「壓倒性優勢」,但是依然可以顯現我們的語言已經混亂到了什麼地步了,這就需要大量的語言文字工作者去「以正視聽」了。
附:「家私」也有用作家庭小雜物的用法,但也不是「家具」,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一回:「因此索性在自己門口,擺了個攤子,把那眼前用不著的家私什物,都拿出來,只要有人還價就賣。」
其實”傢”不是異體字,屬於複音詞,它跟”家”並沒有關係,是簡體化造成的誤會。在明代早就有了”傢伙”這樣的詞,亦是做工具解,後來衍生為對人的蔑稱。
“工具”在閩南話中即是”家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