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ay, I bought a Sullivan for Lara. Sullivan is the protagonist of the Monster Inc, one of Lara’s favorite carton movies. The Sullivan is bought at a toy shop faces the Hua Shan hospital at Hua Shan Road. I paid 60 RMB by bargaining, the retailer ask 78 RMB at the beginning. Lara likes this stuff toy so much, she even sleeps with Sullivan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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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經典的小豆照,一隻襪子已經被小壞蛋脫了下來 The best picture we think, Sam took it. Acctually, she was watching CNN. 豆爸醒不過來 TT dog, Lara and daddy, sleep togenter. TT狗終於落到小豆手裡了,有點慘 TT dog was alone with Lara, what…
格列佛遊記 做導演還真不容易
吃過午飯,一點半,和小豆出發去看《格列佛遊記》,票價不菲,150元+60元,反正小朋友看戲的時候做在家長身上,所以我們每回買一張便宜的,一張貴的,看的時候呢,就光佔那個貴的位子,小朋友坐在家長的身上,可以省下貴票子減便宜票子的價錢來。本來是豆媽陪小豆去看的,可是今天豆媽要學游泳,我陪小豆去。 豆媽和我說是在少年宮,就是烏魯木齊路口的中福會少年宮,也叫市少年宮,到了那兒,停好車,還沒下來,取出票子問一下管停車的(奇怪,今天心血來潮,突然問一下),結果得知不是少年宮,而是中福會劇場,在華山路的643號。從新開到下街沿,輾轉來到華山路,就在戲劇學院不到一點點,有個劇場,外面有許多小朋友的圖畫,我就知道,到了。 門口只停了四輛車(這年頭,算是很奇怪的事了,好多家庭都是有了小朋友才決定買車,為了「運輸」小朋友方便一點),黃牛倒有不少。下了車,黃牛向我DOU售票子,我當然不要,倒是黃牛告訴我裡面沒水賣,於是帶著小豆去買水,一路有好多發廣告的,都是和小朋友相關的廣告。通知了Lily地址,省得她白跑。 劇院很大,有樓有草坪,最裡面才是馬蘭花劇場,劇場倒是不大,連門廳也很小。門廳裡有兩三個小朋友的俱樂部在招MU成員,其實無非是為了增加客源罷了。袋鼠俱樂部順便賣木偶戲套裝,150元一套,有五個人物,可以演三出戲,當然還可以自己編劇,想想不貴,東西又挺別緻,就買了一套。 《格列佛遊記》是外國人演的,什麼國家忘了,但是肢體語言和非話語語言用得非常好,所以不看字幕也能看懂,當然有點抽象,小朋友要大人點撥一下才能明白。 開場之前,就在想,這小人國、大人國怎麼個演法呢?小人國還可以找些小朋友來,可大人國呢?難不成有兩個格列佛,一個大人演,一個小朋友演? 劇團處理得相當好,當格列佛在小人國的時候,舞台周圍六七個穿白衣服坐在四周的地上,只負責發聲音,但不扮演角色,格列佛「裝模作樣」對著「看不見」的小人說話,這樣,就解決了。後來,格列佛被小人綁住,這些穿白服的就躲在桌子後面拉繩子,算是把格列佛給綁住了。 同樣,到了大人國,就看不到格列佛了,大家「模擬」逗格列佛玩,雖然是對著「空氣」說話,可給人的感覺就是格列佛就在那兒。 再後來,是科學家國,七個人扮演天文學家、醫學家、物理學家、化學家、哲學家、數學家和哲學家,數學家居然也有算盤,不過和我們的不一樣,是每檔四顆算珠,左右兩檔。 最後,是馬國,就是那個國家,都是馬。年輕的馬是直立的,年老的則是左右手各拄一根長棍。所有的人都穿著象馬蹄子一樣的大木鞋子,踩起地來「咯咯」有聲,很好玩。 看完戲,小豆和傑傑都不肯回家,於是一起到中山公園,玩了碰碰車、慣性飛車(小豆和傑傑單獨玩的)和電馬,然後依依不捨地和傑傑告別,回家(丈母家)。 回到家,小豆要玩木偶戲,我讓她學著做導演,告訴她演一套戲,導演要做的事。她打算演《睡美人》,於是她看了一遍附帶的《睡美人》故事書,她大多數漢字都認識,她自己讀,碰到不認識的問我,也算可以讀下來。 讀完書,就拖著我要演,我叫她去拉演員,於是決定外公演國王,我演王子,她當然演公主,媽媽演布里斯女巫,而外婆演布里斯變的老太婆。分配好人,就要開演,我告訴「豆導」,她要負責給演員說戲,先把故事告訴大家,然後告訴每個角色要說些什麼話,做些什麼動作,什麼時候上場,什麼時候下場…… 還告訴「豆導」,要準備道具,睡美人扎傷手的「紡錘」就要準備好,小豆傻掉,我教她吃個橄欖,橄欖核就可以做成紡錘了,結果小豆吃完後,到衛生間拿著牙膏牙刷洗橄欖核,我則去燒菜,等我燒到一半路過衛生間的時候,小豆在裡面大叫——「做導演還真不容易!」 截止「發稿」時,小豆還沒有給大家「說戲」,不過,這是慢慢來的事嘛,噢,小豆還決定讓媽媽負責佈景和燈光。
小豆愛讀《新發現》
&ot 買了最新一期的《新發現》,說來這一期已經等了很久了,一般都是在月初出的,不料這次已經快到2月份了,才出。 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翻開看,一翻就翻到「讀者來信」的欄目,一般這個欄目我是跳過去不看的,不料「梅璽閣」三字映入眼簾,我就納悶,怎麼會這麼巧,居然有人「偷」我的名字,再一看文章,知道了,是豆媽寫的。問豆媽,豆媽叫道「我是同塵軒主啊!從博客上拿東西付不付稿費的啊?!」 今天一早起床,翻開《新發現》給豆豆看,豆豆沒有反應。 最後補充一句,《新發現》真的是本非常好的雜誌,12元一本,信息量極其豐富,因為你總有那麼一篇兩篇是看不懂的,所以非常地耐看。
where is the cai 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