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愛」系列的第二部,是關於上海西餐的。
原播放時間:2013年4月17日晚9:27 上海紀實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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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樨肉,北京人常寫作木須肉,其實錯了。宋張鎡《客有折秋香來桂隱者喜成七言呈以道》詩有云:『半紀移居野水旁,年年嘗為木樨忙。』說的就是『木樨』,實則桂花也,然而北京的木樨肉絕對不是上海的桂花肉,木樨指的是雞蛋,取其色似也。 通常來說,木樨肉都是現炒現吃,但我吃到過一回冷食的木樨肉,不承想竟美妙不可方物,至今記憶猶新,恍如昨日,於事則歷歷在目,於味則齒有留香。 那是1962年的夏天,時與孟元老共事,編輯《匯校本楚辭》。酷暑難當,編輯部有一台老式的搖頭風扇,大家一致同意照顧主編,就給搬到了主編室中,我們一房間十幾個人,個個拿把蒲扇,倒也是一景。主編孟元辛,時六十有四,年過花甲且精力充沛,平易近人,絲毫沒有架子。 有天中午,孟元老特地囑我去陳梓老家中取一函剛從故宮借出的《宋刻本楚辭》。好在陳府離編輯不遠,騎車也就半個小時的樣子,騎得快了反而涼風習習,好不快哉! 到了陳府,與門前的警衛費了一番周折,那時陳梓老擔任文化部長,暫住在總政大院,而我卻剛進單位還沒有拿到工作證,最後還是給編輯部打了電話,才讓我進去的。 陳梓老的二公子陳傑夫(元稟)與三公子陳爾東(元啟)都是我的學長,我們在排練莎劇《哈姆雷特》時傑夫正在追求扮演歐菲莉亞的葉辛如,時常來我們劇社探班,也給出了不少的藝術指導,真正是受益匪淺;至於爾東,當時擔任校刊的主編,我也給他投過幾次稿,與二位都算是舊識了,葉辛如畢業後嫁給了開國將軍杜大力之子,那是後話了。 陳梓老見到我很是高興,說書已經叫駕駛員送去出版社了,與我正好錯過。陳梓老問了我一些出版社的事,我也說了一些青年編輯的生活需求,相談甚歡。我知道陳府從不留客用飯,遂起身告辭,誰知陳梓老定要留我吃飯,由於他已吃過,便喚家中保姆給我另備一份。 時日久遠,別的菜餚都也記不清了,倒是有盆木樨肉,讓我終生難忘。菜是裝在一個白色的淺盆中的,量並不多,但看著很精緻,木耳黑中透亮,黃瓜也相當精神,雞蛋攤得很碎,沾了不少的油水,正應了金朝蔡松年的 《江城子 公有詩八尺五湖明秀峰,又云,十丈》詞所云:「 留取木樨花上露,揮醉墨,灑行雲。」之意。 菜很入味,汁水浸透了食材,酸香甜美,齒頰留香,與溫熱的米飯搭配食用,很是落胃。我向廚娘打聽其中的訣竅,原來這盆木樨肉是昨晚炒就備下的,因此才會吸透了湯汁,真是神來之筆。 這道菜,我家中後來也仿製過幾次,隔夜炒好後放到第二天中午再吃,雖然鮮美,惜拙荊乃江南人士,終不諳燕府佳餚之髓,總是與陳梓老家中的木樨肉差上那麼一口氣。 如今孟元老和陳梓老均已作古,音容笑貌,即如眼前。陳梓老辭世之後,那位廚娘亦不知所終,真正令人扼腕。 ———————————————————————————- 這篇文章怎麼樣?是不是很有「似曾相識」之感?學會方法,你也寫得出來,待閣主逐一揭秘: XXX,就是YYY。某朝某人《某詩(詞)》有云:『XXXYYY』說的就是『YYY』,…。——起文,先點題,一家要引經據典,引用詩詞,越冷門越好,千萬不能「紅燒肉是上海人最喜歡喫的東西」,完了,立意就不高。 通常來說,XXX都是XXX,但我吃到過一回YYY的XXX,不承想竟美妙不可方物,至今記憶猶新,恍如昨日,於事則歷歷在目,於味則齒有留香。——第二段,介紹食物,一定要點出自己喫到的與眾不同。 那是1962年的夏天,時與孟元老共事,編輯《匯校本楚辭》。——稱呼老先生,ABC先生,一定要用「AB老」,用「A老」者,俗不可耐也。「共事」者,一扇門進去,就算共事。 酷暑難當,編輯部有一台老式的搖頭風扇,大家一致同意照顧主編,就給搬到了主編室中,我們一房間十幾個人,個個拿把蒲扇,倒也是一景。主編孟元辛,時六十有四,年過花甲且精力充沛,平易近人,絲毫沒有架子。——這段其實就是編輯衹有一檯電風扇,被主編霸佔了。 有天中午,孟元老特地囑我去陳梓老家中XXX。——好一個「囑」字了得,若不用「囑」,可以改用「托」。 好在陳府離編輯不遠,騎車也就半個小時的樣子,騎得快了反而涼風習習,好不快哉!——別說單位派車了,連坐公車都不能報銷,所以衹能自己騎車去。 到了陳府,與門前的警衛費了一番周折,那時陳梓老擔任文化部長,暫住在總政大院,而我卻剛進單位還沒有拿到工作證,最後還是給編輯部打了電話,才讓我進去的。——剛進單位的毛頭小子,還在試用期。 陳梓老的二公子陳傑夫(元稟)與三公子陳爾東(元啟)都是我的學長,XXXXXX,與二位都算是舊識了,葉辛如畢業後嫁給了開國將軍杜大力之子,那是後話了。——稱同輩,一定要號(名)同寫,顯得親近,表示自己是連名帶號都曉得都能稱呼的,最後再補充另一個名人,似乎與自己也有關係。 陳梓老見到我很是高興,XXXXXXX。XXXXXX,相談甚歡。——一定要「見到我很是高興」,一定要「相談甚歡」,切記切記。 XXXXX,誰知陳梓老定要留我吃飯,XXXXXX,便喚家中保姆給我另備一份。——「定」字,又是神來之筆,若不用「定」,可改成「硬」;「喚」字亦佳。 時日久遠,別的菜餚都也記不清了,倒是有盆XXX,讓我終生難忘。菜是裝在一個白色的淺盆中的,量並不多,但看著很精緻,XXXXXX,正應了某朝某人的 《某詞》所云:「 XXXX。」之意。——再次點題,前文引詩,這裡就要引詞了。一定要「量少而精緻」,量並不多,事實上因為是昨天的剩菜。 菜很入味,汁水浸透了食材,酸香甜美,齒頰留香,與溫熱的米飯搭配食用,很是落胃。我向廚娘打聽其中的訣竅,原來這盆木樨肉是昨晚炒就備下的,因此才會吸透了湯汁,真是神來之筆。——冷菜溫飯,因為都是喫剩下的。…
中午出去喫飯,點了份9.50美元的東西,喫完一摸口袋,沒錢,於是把手機押在人家那兒,回辦公室取錢,再回到店裡,付錢。賬單是10.88元,給了12美元說不用找了。 及至走出店面,已經有點出汗了,想想也是,快破三位數的氣溫,心急跑個來回,才「有點出汗」已經算是身體素質很好了。走著走著,不對了,被我想出個問題來。 Alhambra百分之八點七五的稅,一份9.50美元的東西,怎麼可能加上稅是10.88美元呢?難道一杯白水要加收半塊?聽也沒聽說過。 這是我第二次去喫這家店,因為上一次的經歷很愉快。那是大約一個月前,當時我正desperatly想喫叻沙,於是我去買了材料來做了一碗,喫得很過癮。後來那天我正好沒帶午飯,就上網去查,結果離辦公室不遠處就有家賣叻沙的,我打算去試試。 這家店的名字叫Borneo Kalimantan Cuisine,還有個「小標題」,是Southeast Asia Cuisines,自然是東南亞菜嘍。至於「Borneo」和「Kalimantan」是啥意思?就不知道了。 查吧,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Borneo是一個島,世界第三大島,僅次於格陵蘭及新幾內亞,咦?第一大島不是澳大利亞嗎?不管了。這個島分屬馬來西亞、文萊和印尼,在中國古代的典籍中,叫做「婆羅洲」,聽上去挺熟悉的吧,華人甚至還在其上建立過國家,是整個亞洲的第一個共和國,叫做蘭芳共和國,建立於1777年,誰說中國人沒有現代國家意識的?蘭芳共和國前後107年,「國之大事皆眾議而行」,誰說中國人沒有民主意識的? 「Borneo」是馬來西亞對這個島的叫法,而「Kalimantan」則是印尼的名字,中譯「加里曼丹島」,簡單來說,這家店名,是二個國家對同一個島的稱呼。大家知道,馬來西亞的美食之都是檳城(Penang),好像沒聽說婆羅洲有什麼好喫的,不過人家這麼起名字,一定有道理的,一個馬來人娶了個印尼人?也許吧。 在美國,可能找不到比這更小的室內店了,進得門去,細長的一條,衹是條夾衖嘛!與上海很多麵店的格局倒是很像。 一排六七張桌子,一個服務員。服務員不是很活絡,好在進門就是放著一疊菜單的桌子,拿一本自己找個座。 菜單上的菜基本都是原來所在地的名字,括號內的英文來解釋到底是什麼東西。比如第一頁的「Gado Gado」是雅加達街頭的一種生熟蔬菜拌在一起的色拉。 第二頁是店家自製雞蛋麵,菜單上的「Hokkian」估計是「Hokkien」的誤拼,「福建」就意思,不過這個福建口味應該不是指大陸福建口味,而是東南亞福建口味,或者說二三百年前的福建風味。 有趣的是,店家菜單的最後一頁,是繁體中文的介紹,介紹這家店是「真正的印度料理」,而文中介紹的Beef Rendang、Nasi Goreng和Nasi Kari都是地地道道的印度尼西亞菜,連國家都能搞錯?這年頭,美食評論的門檻真的好低。 第一次我點了叻沙,服務員問我是要細麵還是雞蛋麵還是米線,我選了雞蛋麵。照片上的叻沙是個有底托的瓷碗,很漂亮;及至端上來,是一個密胺的大碗,雖然容器不漂亮,但是成品還是看上去很不錯。 叻沙還是很漂亮,我數了一下,總共有油豆腐半塊x3,醬蛋半隻x2,蝦x2,雞絲,魚餅,紅蔥酥,豆芽,加上一碗雞蛋麵。味道呢?我能說很正嗎?我在家是用雞湯燒的,但他們是用水燒的,味道卻還是可以的,我不禁懷疑起我的雞湯來,真的有必要用雞湯打底嗎?我想「正宗」的叻沙,應該也不會用雞湯打底 第二回去喫,也就是那個稅率算不清的那回。我點的是Borneo Spicy Fried Flat Rice Noodle,及至上桌,是盆炒河粉,應該說對河粉的處理還是相當好的,河粉完全不斷,要知道這點是很難的;然而香腸已經焦了,即使很有鑊氣,但香腸焦了還是不能原諒的。這是一盤很奇怪的河粉,沒有牛肉,卻又的確是盤炒河粉,看不到任何的紅色,但又辣得頭皮生汗。這特麼的什麼玩意,挺好喫,但又總覺得少了口氣,少在哪裡呢?不是美食家說不出來,少在缺少了一個清爽的感覺。 這道東西,本可以炒得帶著熱量而又清爽的,但無意中你炒焦了,而且醬油又不敢下,以至於一道炒糊了的東西卻是不鹹的,我一再說我是個喫口不鹹的人,可為什麼我最近喫到的東西又完全是不鹹的。 這是老天對我的懲罰嗎?在不鹹的同時,它又是辣的,這太詭異了,這不是一個美食攤檔應該有的行為,我衹能認為第一次和第二次,完全不是同一個師傅吧?…
2004年10月21日 星期四進賢路124號 春 進賢路是一條極小卻很乾淨的小路,兩邊都停著車,當中僅剩的小道,還要讓自行車和雙向的機動車穿梭而行,這就是上海的小路,在「申」字型立交延安路段的南面,東西兩面分別的陝西路和茂名路,「春」就在進賢路與茂名路的轉彎角上,與上海最貴的店「錦江迪生」僅一步之遙,也與上海曾經最好的酒店「老錦江」以及花園飯店隔街相望,花園飯店的宴會廳據說是上海最高的ball room,曾經是法國俱樂部的所在,遠東的一顆明珠。 然而,「春」衹是一家小店,小到只十個平方米左右,正正方方的一個沿路房間,別說大堂、賬臺、廁所,便是連玄關都沒有一個,店面明亮而乾淨,牆壁更是刷得雪白。正方的房間裡,唯有四張可以翻出臺邊的方桌,如果其中的兩桌放了六七張椅子,剩下的兩張衹能各放三四張椅子。可即便是如此,「春」在上海美食界的地位,可不容小覷,許多名人雅士都是常客,任賢齊和小蟲唱完演唱會便直奔「春」,打上一頓牙祭。 也正是如此,養「刁」了「春」的老闆娘,那老闆娘是個四十出頭的矮胖女人,除了比一般這個年紀的下崗女工要「心寬體胖」些外,並無二致。老闆娘是個很「刁」的人,當然也有許多人說那是「個性」,但凡路過客人,衹要老闆看不上眼、看不慣的,一律告之以「位子已訂」,我就親眼見過一個女人風風火火進來,在我邊上的桌上坐下,也不向老闆娘打個招呼,掏出手機就呼朋喚友一起喫飯,結果等她電話打完,老闆娘說位子已被訂了,把那女人請出店外,結果,直到打烊,也沒見有人坐在那一席上。老闆娘之「刁」,可見一斑。 打電話,是可以訂到位子的,衹是說話時一定要輕聲細語,千萬不要擺譜。我就是打了電話訂的,好在同桌除了我均是俊男倩女,很討老闆娘的喜歡,禮多人不慣,在我叫了無數聲「大阿姐」後,老闆娘倒也和顏悅色。 店裡是沒有菜單的,沒有菜單也沒有定價,全憑老闆娘報菜名,當然,在這種「刁」店,是沒人敢問菜價的,老闆娘會推薦一些「春」的招牌菜,其實,招牌菜也好,家常菜也好,這家店也就這麼幾道菜。冷菜,我點了醬鴨、海蜇頭、白切肚子和銀絲芥菜,熱菜則是紅燒鯧魚、水筍燒肉、毛蟹年糕,外加一個雞湯。 由於當時我們只到了三人,尚有一位朋友還在路上,我們表示先把冷菜喫起來,等那位朋友來了再上熱菜,結果老闆娘硬是不肯,說「總規要人到齊再喫的」,於是給我們泡了三杯子,給了一盅紅棗一盅毛豆子蘿蔔乾點茶。 好在,朋友一會就到了,點了黃酒和啤酒,黃酒是老闆娘出門到「煙紙店」買的,啤酒是廚房裡拿出的冰 Heineken,據說,這裡十二月裡的啤酒,也是冰的。 冷菜上來,醬鴨顏色偏深,味道還不錯,可以打到 7.5分;銀絲芥菜,是自己做的泡菜,新鮮泡製,喫口爽脆,可值 9分;白切肚子,基本都是肚尖,酥倒也酥,蘸醬麻油喫, 7分;至於海蜇頭,無非是洗淨裝盤,蘸醋喫,嫩也嫩、脆也脆、白也白,衹是沒出什麼彩來,挑剔一些的話,只打個 5分。 仔細觀察一下,「春」這樣的小店,出名定是有道理的,果然,窗明幾凈不說,杯、盞、碗、碟,均是成套的,清一色六寸白碟和宜家口杯,雖說並不值錢,但是絕無豁邊缺口,小店要做到這樣,沒有好的理念是絕對不可能的。 熱菜也上來了,冷熱適宜,正好下箸。水筍燒肉,肉沒燒肉,肥肉仍覺得膩,水筍不夠嫩,切也沒有切開,料雖不減,但有偷工之嫌,衹能打開 3.5分;毛蟹年糕,蟹紅醬亮,極是誘人,年糕軟糯,毛蟹又極壯,透著蟹黃的色彩,本來可以打到9分,無奈年糕還欠火候,入口淡而無味,讓人覺得是否將年糕燒到入味,便沒有本事保證賣相了,衹能打到4.5分;鯧魚極大,皮絲毫不破,味道也還可以,值8分。 雞湯,是極易卻又極難的東西,從選雞、配料、燉煮、調配,都有講究,無奈,「春」的雞湯雖是招牌,我也只給2分,鹽是少了一把,但雞本身沒有燒到辰光,又無火腿之類吊鮮,可謂是「春」之敗筆。 喫到八點一刻,我們還想要瓶啤酒,老闆娘問我們是否一刻鍾裡喝得掉,因為她們八點半就要打烊,著實「牛」得可以。「春」沒有衛生間,若要方便,要到對街過街樓改建的網吧下面,但不是髒兮兮的公共廁所,而是有著進口水鬥的正式衛生間。